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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穿戴那玩意,就跟眼前这鞑子一样,用长枪弄死了一个鞑子骑兵,还他娘的是一个百夫长,也因此他受到了提拔。
成了军中的精锐甲士,手底下还管着七八个弟兄。
大小也算是个官。
而后数十年,一步步的往上爬,杀敌,杀敌,杀敌……一点点的成了大同右卫的指挥使!
区区一个鞑子。
用的还是他当年改命时用的招式。
想杀他?再练个百八十年还差不多!
只是可惜他这匹战马,跟了他好几年的时间,如今也要埋骨在这无名草原了。
白魁持着钢鞭砸碎了那鞑子的脑袋,然后蹲下身抚摸着出气多,进气少的战马,“老伙计,这次是我白魁对不住你。”
“咱活不了多久了,可你是咱骑过的玩意,咱是个爷们,就算是死!
也不能允许其他人,再骑到你身上!”
“咱受不了那个气!”
“所以只能用这么个蠢招,不过你是一匹战马,能死在战场上,也算是很好的归宿了,还是咱可望而不可即的归宿。”
“若前面没有曲迎那个混球,咱倒是可以跟您一道走,什么丢不丢人,不外乎是一个借口罢了。”
“靖远侯爷亲自出京,连着两次人死债消,不行,太打脸,咱白魁自己死了是痛快,但其他弟兄怎么办?”
“逼着侯爷再搞一次株连?”
说着将自己送到战马的眼前,“认准咱的样子,记住喽。”
“到了孟婆那,记得别喝太多汤,别把咱的样子给忘了,等到了下辈子见着咱了,狠狠给咱一脚!”
“踹死了算还债,没踹死咱们再一块杀鞑子!”
噌——!
说完这最后一句话。
白魁从鞑子的尸体上拔出战刀。
再次扑向鞑子,只要见着不是大明的人,手中一刀一钢鞭立刻便招呼上。
不管什么男女老幼,不管什么该杀不该杀,现在的白魁只图痛快,鲜血和不知名的碎片污物,不断的溅射到他的身上。
仔细寻找都寻不到一块真正干净地地方。
真真正正地杀成了一个血人!
等到太阳升起,杀到脱力地白魁坐在一个尸堆上,大口地往自己嘴里灌着酒。
“老子杀了多少,你们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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