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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去一趟温莎城堡,把那顶王冠拿来,”
女王仔细地折叠好信纸,确认没有洇墨之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希望他会喜欢这个。”
“对了,玫瑰之心在那孩子的房间待了十来年,肯定积了灰,叫人擦干净些,要一尘不染!”
女王又嘱咐道。
在看到果戈里的第一眼,阿诺德就知道他来俄罗斯的根本目的达成了。
离开伦敦的时候,他还被原主与女王的关系困扰着,他受不了被原主的妈妈用那样温柔而包容的目光注视,就像他不愿意随便叫出“妈妈”
这个意义非凡的称呼。
但是果戈里的眼神告诉他一件事——他还是鬼魂的时候,与现在的身体长得一模一样,所以果戈里才会在第一时间认出阿诺德就是鬼魂先生。
他的脸没变,他自始至终都长着一张脸,他天生就是这副模样,与他占据了谁的身体没有半分关系。
他忽的感到了一阵轻松——原来是这样,果然是这样。
他不是没有想过这种可能,但是这种概率太小了,简直微乎其微。
也许以前智力73的他还会考虑“他就是女王早逝的孩子”
这个可能,但是当他的智力达到了人类上限的100,反而不会去多加考虑,他清楚地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他本能地规避受伤的可能——因为如果有了期待,万一他不是那个孩子,他的心情就会变得非常糟糕,找一百个乐子也不见得能开心起来,这对他来说简直是莫大的损失。
阿诺德喜欢乐子,因为乐子能让大脑分泌多巴胺,让他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
他爱笑,因为笑代表了愉悦、幸福、轻松等一切美好的事。
他会主动避开让他不快乐的事,这就是他毫不犹豫选择离开伦敦的原因——面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他既然可以逃避,为什么要内耗自己呢?
即使逃避解决不了问题,但至少可以让他不用面对问题,他仍旧可以快乐地活着。
那些解决不了的问题就让它在那儿待着吧,办法会送上门来的。
他仰躺在沙发上,翻了个身。
也许是因为心情好,他翻来覆去的时候,脑海中忽然闪过某个片段,他想起了某个迟到的礼物,于是写下了一封寄往伦敦的信——或许也可以称之为家书。
不久,阿诺德收到了一顶被称为“玫瑰之心”
的王冠,它与英国的制式王冠不同,更适合日常装饰。
阿诺德盯着它看了一会儿,嘴角不受控地翘起,“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啊。”
一如既往的璀璨夺目,巧夺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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