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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们的印象中,朗费罗永远捻着胡子。
彭罗德由此对慈祥的朗费罗[1]、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2]、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3]和约翰·格林利夫·惠蒂埃[4]也产生了连带厌恶,只要一碰到这几位新英格兰时代伟大作家的作品,他就心生怨气。
他怨恨的目光从惠蒂埃的额头上转移到一条红辫子上,辫子的主人是坐在彭德罗前面的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混血女孩维多琳·赖尔登。
彭罗德对维多琳的后背再熟悉不过了,跟对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的领带的了解程度不相上下,还有她那件颜色鲜艳的方格衬衣。
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很讨厌这件衬衣,就像讨厌她本人一样。
一群男男女女被迫坐在一起,爱慕取悦之心已被消耗大半,更别提期待什么罗曼蒂克发生了。
维多琳的头发浓密,泛着耀眼的暗红色光泽,漂亮至极,但彭罗德就是讨厌。
她在辫子上系了一个绿色的绸结,以防辫子散开,绸结下留出的头发长度刚刚好。
维多琳往后一靠,发梢正好扫在彭罗德的小书桌上。
现在它就正在那儿呢。
彭罗德小心地用两根手指捻起辫子,维多琳毫无察觉,他把发梢连同绿绸结一同浸入墨水瓶中,又把蘸了墨水的发梢拿出来,用吸墨纸吸干。
不一会儿,维多琳的发梢为她的方格衬衣平添了一抹绚丽的色彩。
这一幕被坐在过道边上的鲁道夫·克劳斯一览无余,他看得出神。
他效仿彭罗德,用粉笔在前排男孩的背上写了两个大字——老鼠。
他朝彭罗德看去,满心希望得到他的祝贺。
彭罗德打了个呵欠,不得不说,有时候他还挺骄傲的。
注释
[1]朗费罗(1807-1882),美国诗人。
[2]洛威尔(1819-1891),美国诗人、文学评论家、外交家。
[3]霍姆斯(1809-1894),美国医师、幽默作家。
[4]惠蒂埃(1807-1892),美国诗人、废奴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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