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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迅速重新调查凶案现场——两个现场,仅仅隔着一条马路,窗户却面对面。
警察在晚上做了实验,确认拍摄视频的位置和角度,正是站在Mary的窗口。
如果对面房间卧室开着灯,就可以把全部杀人场面拍得一清二楚。
这次探长终于变聪明了,通过最新掌握的关键证据,推导出案发当晚真相——凶手就是那个光头的中国人,显然是职业杀手,比我提前15分钟来到现场,因为戴着白手套,现场没有留下他的指纹。
他干净利落地捅死常青,却意外发现在对面窗户里,有个年轻女子拿着摄像机!
凶手迅速清理现场痕迹,跑到对面大楼——紧接着我就来到这里,如果再早几分钟,说不定会在楼下碰到他——可见是精心策划的,每一分钟都算得清清楚楚。
再回到对面的公寓楼,凶手撬开513房门,不由分说地杀害了Mary的姐姐Jenny。
因为杀死常青之后,他只看到对面窗户里Mary一个人,而Jenny与Mary姐妹俩长得很像,远距离看简直没什么分别。
凶手根本不会想到,还有个妹妹藏在这里。
他检查了摄像机,看到里面的杀人场面,但没发现其他人的影像。
凶手认定只有她一个人,房间里Mary的物品也可以证明,这是个单身独居的女孩——Jenny代替妹妹葬送了性命。
但他还面临另一个问题,怎么处理尸体。
不能把尸体留下来,否则警方会联想到对面的谋杀案。
但这时马路对面来了许多警察,如果把尸体运出去,一定会被人发现。
他索性拉紧窗帘,在房间里藏身了一个夜晚,却没察觉真正拍摄录像的Mary以及一个备份的内存卡,就躲在他身边的壁橱里——这个夜晚对Mary与杀手两个人来说,都是惊险无比。
直到第二天清晨,对面的警察都已撤离,他才悄悄带着Jenny的尸体,还有记录杀人过程的摄像机,离开了这栋公寓楼。
即便被人看到也不怕,他可以装扮成死者的男友,架着酒醉的女友出门,没人会多管闲事怀疑的。
最后他将死者拖上汽车,抹掉一切身份标志,开到附近的荒野弃尸——就算被警察发现,也不过是一具无名女尸。
当所有的证据链都已建立,莫妮卡雇了一位新律师,确定成功率万无一失之后,才向阿尔斯兰州上诉法院提交重审申请。
提交上诉申请的同时,我也来到法院投案自首。
一时之间,我成为轰动全美的人物——警方认为我早就死在了荒野,如果侥幸逃生,肯定已潜出阿尔斯兰州,但他们无论如何都想不通,我成功越狱超过一周,竟然还敢留在马丁路德市。
首先,我能够逃出戒备森严的肖申克州立监狱,本身已是一个传奇;其次,可以在没有地图和GPS的情况下,独自穿越数百平方英里的荒漠,简直是超越人类极限的奇迹;最后,在定案超过半年之后,找到一年前的凶案录像,证明自己清白无辜,再大大方方地投案自首,这样的智慧和勇气也令人难以想象。
然而,典狱长德穆革听说我还活着,迅速带着大队人马赶到法院,要求亲自将我押解回肖申克州立监狱——他已对我恨之入骨,发誓要对我进行狠狠的惩罚。
他至今仍没搞懂我是如何越狱的,上对州长下对囚犯丢尽颜面,很可能会葬送掉得来不易的乌纱帽。
但是,老法官在看过新的证据之后,拒绝了德穆革的押解请求,反而同意了我的律师的申请,当天便准许我交保假释,对我的通缉令也一并撤销!
我说过我不会再回到肖申克州立监狱,果然只在法院停留了六个小时便获得法律保护的自由。
不用戴假胡子和大墨镜了,可以大摇大摆地回到阳光下,面对全美各地飞来的记者——关于我究竟如何越狱成功,也是媒体最最关心的问题,我却三缄其口不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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