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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能明白,就了这梧桐的绿叶,喝下白花花的阳光,王琦瑶的心事昭然若揭,仿佛那整个2001都是为了1940做衬里的。
那一杯咖啡也是品到现在,才开始有了点儿滋味,是苦是甜都是这平庸世界里的一点浮凸。
那段日子,可以用村上春树的一句话来形容:“在消磨城市时间方面,我正往专家水平逼近”
。
从复兴路到思南路,看见梧桐叶子渐渐黯淡的颜色,从衡山路到太仓路,听见人潮渐渐喧哗又渐渐褪去的声音,长峰中心3205号房间朝西的大落地窗前,每天上演着美丽的落日景象和延安高架堵车时的壮观灯流,日子密密麻麻,细细碎碎的,如同这个城市的注脚,无法排遣。
当我一个人已经不足以消磨掉所有或清醒或如幻的时光时,Alex来上海了。
Alex是在广州总公司的同事,和我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但全公司就只有我们两个人需要常常加班。
有一次在公司长期尘封的储物柜里,我们翻到了两瓶好酒——一瓶“JohnnyWalker”
和一瓶“芝华士十二年”
,于是每次加班就成了我们的欢乐派对。
在我到上海半年后,Alex也终于被派来出差,于是我们开始没心没肺地畅游。
城市是我们的游乐场,终年无休。
记得那一个夏日午后,雨下个不停,我坚持要带Alex去那一家语焉不详的法国餐厅,不知道地址,只知道有一个很美丽的橱窗,在某一个街角。
因为心疼新买的粉红色小皮鞋,我光着脚,Alex打着伞,我们走过了无数个街口。
就像相信幸福一定会在路的下一个拐角处等着我们,我和Alex都相信在一场大雨之后,一定会有一个明媚的角落在等我们落座,而最后也没有找到那家餐厅。
是不是我们明明路过了,却没有把它认出来?突然想起张国荣的一段自白:“我坐火车从布鲁塞尔到阿姆斯特丹,沿途经过几百个小镇,飞过几千里土地,遇过几千万个人,我开始怀疑,我们唯一可以相遇的机会,会不会已经错过了?”
那天晚上,我们去了“新天地”
的“Luna”
,那是当年我最爱去的酒吧,因为有一个长得很像尼古拉斯·凯奇的酒保。
我和Alex一直坐到酒吧打烊,离开的时候都已经醉得不会说中文了,两个人带着满嘴烂透的英文,叽叽喳喳地出了门。
半夜三点,Alex非要去外滩走走,于是,那夜的外滩多了两个疯子。
当黄浦江的江风吹过时,Alex酒已全醒,他对我说:“这一辈子,总算疯过。”
醉中呵壁自语,醒后一滂沱,
不恨年华去也,
只恐少年心事,强半为消磨。
好了,一段年华以迷梦开始,以酒醉作结,其中的酸涩狂喜,从略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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