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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奴棒打薄情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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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冯梦龙
话说故宋绍兴年间,临安虽然是个建都之地,富庶之乡,其中乞丐的依然不少。
那丐户中有个为头的,名曰“团头”
[1],管着众丐。
众丐叫化得东西来时,团头要收他日头钱。
若是雨雪时,没处叫化,团头却熬些稀粥,养活这伙丐户,破衣破袄,也是团头照管。
所以这伙丐户,小心低气,服着团头,如奴一般,不敢触犯。
那团头见成收些常例钱,一般在众丐户中放债盘利,若不嫖不赌,依然做起大家事来。
他靠此为生,一时也不想改业。
只是一件:“团头”
的名儿不好。
随你挣得有田有地,几代发迹,终是个叫化头儿,比不得平等百姓人家[2]。
出外没人恭敬,只好闭着门,自屋里做大。
虽然如此,若数着“良贱”
二字,只说娼、优、隶、卒,四般为贱流,到数不着那乞丐。
看来乞丐只是没钱,身上却无疤瘢。
假如春秋时伍子胥逃难,也曾吹箫于吴市中乞食;唐时郑元和做歌郎[3],唱《莲花落》;后来富贵发达,一床锦被遮盖,这都是叫化中出色的。
可见此辈虽然被人轻贱,到不比娼、优、隶、卒。
闲话休题。
如今且说杭州城中一个团头,姓金,名老大。
祖上到他,做了七代团头了,挣得个完完全全的家事。
住的有好房子,种的有好田园,穿的有好衣,吃的有好食;真个廒多积粟[4],囊有余钱,放债使婢。
虽不是顶富,也是数得着的富家了。
那金老大有志气,把这团头让与族人金癞子做了,自己见成受用,不与这伙丐户歪缠。
然虽如此,里中口顺,还只叫他是团头家,其名不改。
金老大年五十余,丧妻无子,止存一女,名唤玉奴。
那玉奴生得十分美貌,怎见得?有诗为证:
无瑕堪比玉,有态欲羞花。
只少宫妆扮,分明张丽华。
金老大爱此女如同珍宝,从小教他读书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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