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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前儿童饮食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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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卫生
下列几种食物情况应排除在学前儿童饮食的选择范围之外。
1.腐烂变质的食物
食物被细菌污染后腐烂变质,不仅营养素被大量破坏,营养价值降低,还会产生致病因素。
如粮食、玉米、花生霉变后产生黄曲霉素会致癌,腐烂的肉类中有大量的普通变形杆菌、大肠杆菌,易产生有害物质。
2.含有致癌因子的食物
腌腊制品、烘烤和熏制的食物含有亚硝胺和多环芳烃致癌因子。
咸菜、火腿、熏鱼等食品不宜提供给学前儿童食用。
3.天然有毒食物
四季豆中含有皂素、胰蛋白酶抑制物等有毒物质,皂素对消化道黏膜有强烈刺激性和溶血作用,胰蛋白酶抑制物对肠道也有一定的破坏作用,食用未熟透的四季豆可导致中毒。
应先将四季豆用清水浸泡,然后烧熟再食用。
发芽的马铃薯、新鲜的黄花菜、发青的西红柿等都含有毒素。
4.含有农药、人工色素等有害物质的食物
为防止农药中毒,蔬菜、水果必须洗净浸泡后才能食用。
有些颜色过于鲜艳的水果,可能添加人工色素,也不宜食用。
(二)烹调制备卫生
托幼机构在烹调食品时的总要求是,最大限度地保存食物中含有的营养素,并能杀灭细菌,增加色香味,刺激儿童食欲,有利于消化吸收。
但如果烹调方法不当,会破坏食物中的营养素,烹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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