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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班主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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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的教育角色的形成,与班级授课制紧密联系,并随着班主任在学校中的地位与作用的不断发展,其班级管理与学校管理的职责与任务也不断丰富。
班主任承担着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使命。
一、班主任的概念及发展历史
(一)班主任的概念
班主任是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工作的教师,是班级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办学思想的贯彻者,是联系班级任课教师和学生团队组织的纽带,是沟通学校、家长和社会的桥梁。
在班级管理中,班主任扮演着多重角色,担负着多种责任,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班主任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
班主任应明确自己在班级中的角色定位,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班级管理工作。
(二)班主任的发展历史
班主任教育角色的出现,是与班级授课制联系在一起的。
在我国,最早采用班级授课制是1862年京师同文馆创立,其时首次采用“编班”
“分级”
的教学组织方式,从而使班级授课制移植到国内。
当时同文馆内设“正提调”
与“帮提调”
,履行对生员的管理职能。
1903年清政府在学堂里面设置“学监”
,负责学生品行教育工作,后来改为“管理员”
。
1938年以后,学校中负责一个班级管理工作的人员更名为“班导师”
。
“班主任”
这一岗位名称最早是在解放区使用的,绥德专署教育科于1942年编制的《小学训导纲要》首次提到了“班主任”
这一岗位:“实行教导合一制,必须加强班主任的责任。”
1949年7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新区目前国民政府改革的指示》规定:“在学校组织上(适用于完小)校长下设教育主任。
取消级任导师,班设主任教员。”
今天的班主任的职责范围与这里的“主任教员”
已大体相当,只不过名称不同罢了。
1952年3月18日,教育部颁发《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其中规定:“小学各班采取教师责任制,各设班主任一人。”
“中学以班为教学单位……每班设班主任一人,由校长就各班教员中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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