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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陈寿《三国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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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国志》在历史编纂上的特点
《三国志》是唯一保存至今的兼记魏、蜀、吴三国史事的著作,这是中国史学上的一大幸事。
著者陈寿(233—297年),字承祚,西晋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
早年师事著名学者谯周,在蜀国官至散骑黄门侍郎,入晋任著作郎、治书侍御史。
太康元年(280年)西晋灭吴后,陈寿开始撰《三国志》,约经十年,撰成全书六十五卷,“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
;司空张华“深善之,谓寿曰:‘当以晋书相付耳’”
[124]。
陈寿撰《三国志》与司马彪撰《续汉书》大致同时,但他比司马彪早卒约十年。
他们是西晋最有成就的两位史家。
《三国志》记事,起于东汉灵帝光和末年(184年)黄巾起义,讫于西晋灭吴(280年),不仅仅限于三国时期(220—280年)的史事,故与《后汉书》在内容上颇有交叉。
从《三国志》看陈寿的史才,首先是他对三国时期的历史有一个认识上的全局考虑和编撰上的恰当处置[125]。
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三国之间和战的展开,以及蜀灭于魏、魏之为晋所取代和吴灭于晋的斗争结局,都是在纷乱复杂中从容不迫地叙述出来。
在编撰的体例上,陈寿以魏主为帝纪,总揽三国全局史事;以蜀、吴二主史事传名而纪实,既与全书协调,又显示出鼎立三分的格局。
这种体例上的统一性和独立性,也反映在著者对三国创立者的称谓上:对曹操,在《魏书》中称太祖(曹操迎献帝至许昌后称公、魏公、魏王),在《蜀书》、《吴书》中称曹公;对刘备,在《蜀书》中称先主,在《魏书》、《吴书》中均称名;对孙权,在全书中一概称名。
此外,在纪年上,著者虽在魏、蜀、吴三书中各以本国年号纪年,但也注意到以魏国纪年贯穿三国,如记蜀后主刘禅继位、改元时书曰“是岁魏黄初四年也”
[126],记孙亮继位、改元时书曰“是岁于魏嘉平四年也”
[127]。
这些都表明陈寿对于三国史事的总揽全局的器识和在表述上的精心处置。
他以一部纪传体史书兼记同时存在的三个皇朝的历史,这是“正史”
撰述中的新创造。
陈寿的史才,还在于他善于通过委婉、隐晦的表述方法以贯彻史家的实录精神[128]。
他先后作为蜀臣和蜀之敌国魏的取代者晋的史臣,对于汉与曹氏的关系、蜀魏关系、魏与司马氏的关系,在重正朔观念极盛的历史条件下,都是在历史撰述中很难处理的大问题,但陈寿却于曲折中写出真情。
如他写曹操“将迎天子,诸将或疑,荀彧、程昱劝之,乃遣曹洪将兵西迎”
[129],写得很含蓄;而在《魏书·荀彧传》中,以荀彧的话说出了“奉迎天子都许”
的政治目的,即效法晋文公纳周襄王、汉高祖为义帝缟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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