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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保罗的口袋书店(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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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流的听起来都很新鲜,是他以前在家乡听说的或是经历过的。

他似乎有很多这样的故事可说,有人曾劝他写下来,可他觉得太熟悉了,而且,写故事本来也就是他喜好的方式,他更愿意写那些没有“故事”

的,就是看过之后也很难复述的,或是三两句就讲得完的,要不写它做什么呢?唯一令人比较无奈的,是时间越来越少了。

这是共同的问题。

等到穿过冷飕飕的商业区,到路边钻进出租车里,此行也就算结束了。

真是冷啊,你对司机说道。

明天还会这么冷么?他好像在走神,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地答道,这谁知道呢?在旅馆附近的超市里买盒安徽的茶,回去泡了一大杯。

白天在书店里买了两本书,其中一本有点意外,是好几年前出版的考古方面的书,内容是对远古时期以人殉葬的模式的研究,开篇写的是生产水平很低的远古人类各种食人的习惯。

不流当时在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也有些意外,似乎从没留意过店里还有这么一部书,拿过去翻了翻,没说什么。

*****

我一直认为,一个作家,在大庭广众之下,无所顾忌地谈论自己的作品以及写作,并不是件很得体的事儿。

作家与读者之间,最有价值的联系点,就是作品本身,如果作品是成立的,那么读者只要面对它就可以了,不需要作者出来露脸,更不用说介入作品与读者之间了;如果作品不成立,那么作者做什么都没有意义了。

作者应该跟读者保持足够的距离。

在我看来,作者就像发射出去的太空探测器,他只要还在工作着,向地球传回有用的信息、新的发现,就自然有其存在价值,也就可以了。

那今天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说实话这也是我来的路上一直在琢磨的问题。

这样说并不是矫情。

当初接到这个邀请时,心里挺高兴的。

因为我是个喜欢旅行但又很少有时间达成旅行的人,我喜欢旅行的过程,无论是坐飞机,还是坐火车,都好,过程越长越好,所以我喜欢坐火车肯定胜过坐飞机。

我喜欢看外面的流动的一切。

以前在抚顺的时候,要是写东西没啥感觉,我就会坐公交车,随便上一辆,一直坐到终点,然后再坐回来。

在那种一切流动而你自己静止的状态下,就容易有了写作的感觉、节奏、气息。

而且我喜欢陌生的城市,喜欢陌生城市里存在的某个书店。

但在来时的高铁上,随着越来越接近合肥这个地方,随着气温在下降,我也确实开始有些犹疑。

主要原因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关于这本书——《抚顺故事集》,我觉得我说得有点多了,多到了我对它开始有些厌倦的地步。

一个作家会厌倦自己的作品么?当然。

这种厌倦基本上在最后一次校对它时就萌芽了,然后在它出版后的时间里,随着不时地在各种场合谈论它,忽然有一天发现,这种厌倦已经长大了。

应该去写新的东西,而不是反复谈论已有的。

否则的话作者就会变成一个令人厌恶的喋喋不休的老人家,一个可疑的广告人和说教者。

当然我可以谈论写作这件事本身。

因为对于我来说,写作的努力,无疑是为了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为了让自己有一个新的出发与曲折抵达的过程。

每一次的完成,都意味着相应地会产生某处废墟——或者说映射出某种现实中的废墟。

但已然完成的,也意味着是一个作者不会再次进入的世界,是一个作者在完成时随即就会转身离开的世界。

海明威说,在他写不下去的时候,会读读以前的作品,我也试过这个办法,但是我发现有时管用,很多时候不管用,因为会不忍卒读,会读之沮丧。

而在别人跟你谈论它时,还会感到某种无法表达的尴尬、甚至还有莫名的焦虑——我应该上路了,而不是在这里说过去的工作。

说到底,写作是对自我出发的一种召唤。

201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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