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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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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虎两三次派那个豁嘴的亲信到他哥哥那儿去,两三次,那个豁嘴的人都带着银子回来了。
他把银子裹在蓝包袱布里,往肩上一挎,就像背着点不值钱的衣物,他穿的蓝布衣裤都很破烂,光着脚,穿着双草鞋。
无论是什么人,要是见了这个背着小包袱在尘土飞扬的路上慢慢晃悠的人,准认为他是个普通老百姓,而绝对想不到他背的竟是银子。
不过,如果看得略微仔细一点,也能看出点破绽,那么小的包袱怎么把他累得满头是汗呢?幸好也没有人那么仔细地看他,他穿得那么破烂,除了那个豁嘴,他那张脸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偶尔有人看他两眼,也是因为那豁嘴实在太难看了,还有那两颗露在外边,像从鼻子里长出来的大牙。
就这样,“豁嘴”
把银子平平安安地带到了王虎那里。
王虎存够了能用三个月的银子,便定下了起事的日子。
他发出秘密信号,准备追随他的人马上得到了命令。
在秋收之后、北风南下之前一个没有月亮的夜里(直到快天亮时,天边才出现一弯新月),王虎的追随者一个个从**爬起来,离开了他们原先的老司令。
总共有一百人在夜里爬起来,人人都悄悄地起身,一点声响都没有,然后卷好铺盖,打成背包背在肩上,如果有枪,就把枪拿上。
如果能顺手牵羊抄上身边士兵的枪支当然再好不过,但是恐怕不容易,因为一般说来士兵睡觉总要用身体压住枪支,一有动静,他便会惊醒,大叫起来。
这是因为枪支很贵重,卖一杆枪可以换回一堆银子。
有时赌钱输得太厉害了,士兵就会想到卖枪,或因好几个月没仗可打,又没去抢掠而发不出军饷的时候,当兵的就会琢磨卖枪了。
士兵要是丢了枪可是个好大的罪过,因为枪支都是老远从国外运来的。
这天晚上,这帮爬出来的士兵除了自己的东西,只多搞到了二十支枪,因为那些当兵的睡觉太警醒了。
不过,就这些也不错了,至少可以增加二十个新兵。
这一百个士兵全是老司令手下的精兵强将,是年轻士兵中最英勇善战的一批。
他们之中很少有南方人,几乎全是北方内地省份的人,全是些胆大妄为的亡命之徒。
王虎相貌堂堂,身材魁伟,很容易就赢得了这批人的拥戴。
他的沉默寡言、说来就来的火爆脾气和那股子凶狠劲儿,都令他们佩服。
他们佩服他,还有一个原因是老司令越来越不行,又老又胖,上马都要两个人扶他踏上脚蹬子。
老司令这副德行实在没法叫年轻人佩服,于是他们决定抛弃老司令,追随新英雄。
那天夜里,一接到信号,每个人都立即起身带上枪,有马的牵上马,准备出走。
信号很简单:感到右脸蛋被轻轻拍三下之后,就得马上起身,挎上子弹袋,带上枪,有马的骑马,没马的步行,到五里之外一个山顶上的集结点集合。
那里有座旧庙,除了有一位上了岁数、老眼昏花的隐士在那儿住着,没有任何人。
房子虽然破旧一点,但总可以住人,王虎准备在那里把他们训练成一支军队,然后带领他们打到他所选定的地方。
王虎已经把一切都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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