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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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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伙子绕道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他脱下军服,换上一身农家子弟的装束。
眼下,他穿着一身蓝的粗布衣服,配上他那黝黑的麻脸,看上去可真像个乡下小伙子,活灵活现的王龙的后代。
他的坐骑是一匹老白驴,一件破棉袄叠起来当作驴鞍,他时不时用光脚丫子踢踢老驴的肚子,催它赶路。
看到他在炎炎夏日之下半睡不醒似的模样,没人会想象出他是在奉命送信,准备买三千支枪送到并不打仗的地方去。
他不打瞌睡时,便边走边唱军歌,他就喜欢唱歌。
田里的农民听到他唱着军歌,停下活,抬起头来不安地打量着他,有个农民在他身后大声嚷道:“该死的,唱什么当兵小调——你倒是想把黑乌鸦唱回来不成?”
小伙子很开心,一路上还不时吐唾沫,东吐一口,西吐一口,显得有点毫不在乎,并摆出一副想唱就唱的样子。
其实,除了军歌,别的歌他也不会唱,他在行伍中混了这么久,不可能要求他唱出的歌和农家小调一样。
他在第三天中午到了家,在丁字路口,他下鞍步行,碰巧他的大堂兄在路边闲逛。
大堂兄一见是他,就止住打哈欠,忙招呼道:“嘿,当将官了吧?”
麻脸小子立即诙谐地回敬一句:“还没哪,可我至少中了个第一名!”
他这么说多少有点挖苦他的堂兄的意味,因为大家都知道,王地主夫妇俩总是吹嘘他们如何教导大儿子念书,准备下一季送他去某个学府赶考,将来他准会成为一个大人物云云。
但是,过了一季又一季,然后一年又一年,他却从来没有去赶过考。
麻脸小子同他堂兄说话时看得出,他前一个晚上不知在什么地方鬼混过,睡到现在才起床,而且也不是到什么学校去,而是到茶馆去混日子。
这位堂兄既瞧不起人又爱挑刺,对麻脸小子上下打量了一番说:“至少中了第一名的将官连一件绸大褂也穿不起,哼!”
他说完也不等答话就径直走了,他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地踱着方步,身上那件嫩绿色大褂随着脚步一飘一飘的。
麻脸小子笑了笑,朝他身后吐了吐舌头,走进自己的家门。
他一跨进自己家的大门,发现一切依然如故。
此时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屋内房门敞开,他看见他爹坐在桌旁独自一人吃着,小孩子们照常是端着饭碗跑来跑去的,他母亲站在门口,端着碗,用筷子往嘴里扒饭,她一边嚼,一边和来借东西的邻家女人闲聊,说什么前天夜里一只猫偷了条咸鱼,那条鱼高高地挂在大梁上,竟也被它抓到了。
她看到麻脸儿子时,冲着他大叫起来:“嗨,正好回来吃饭,赶得可真巧!”
说完又继续同那女人聊天。
小伙子对母亲只是笑笑,叫了一声,其他什么话也没说就走进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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