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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互联网的缔造者,思科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就是幂律法则本尊。
虽然互联网早就诞生了,但是早期的设备厂家各自采用不同的网络协议,连接自己生产的设备,没有公司愿意为其他公司做路由器。
不同厂家生产的设备自然也就无法互通。
早期的联网通常限制在同一个机构内,该机构通常会采购同一个厂家的设备,因此矛盾一直没有凸显出来。
1983年,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NSF)投资建设了连接各个大学和美国几个超级计算机中心的广义网,目的是让科研人员不需要出差到超级计算机中心,就能通过远程登录而使用那些超级计算机。
由于各大学、各公司的网络采用的协议不同,使用的设备也不同,因此对多协议路由器的需求一下子产生了。
思科恰逢其会,在这一个关键时点,推出了可以实现不同设备互联互通的路由器,原先被不同协议割裂的一个个小局域网终于连接成了一个整体,互联网这才真正来到世间,并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微软依靠Windows操作系统,称霸整个PC市场,思科则要更进一步,因为微软只是定义了单个节点的标准,而思科掌握的是节点之间互联互通的标准。
而且这个标准并不是公开的标准,而是思科企业的私有标准。
思科总裁钱伯斯不无得意地说:“微软踏平的只是PC时代,而思科则已经拥抱E时代了。”
互联网技术的核心,就是掌握在思科手中的路由器技术,可以将三网(以传递声音为主的电话网、以传递数据为主的局域网和以传递图像为主的广播电视网)合一,通过计算机在一个网上传递声音、数据和图像,而且费用低、效率高。
有了标准的控制权,思科通过知识产权策略封杀了所有的竞争对手,因为如果你得不到思科的授权,你的网络设备就无法与思科的路由器互联互通,也就失去了互联网时代的通行证。
阿尔卡特、爱立信、北方电讯、康柏、惠普甚至连微软这样的霸主,在思科面前都不得不低头。
多协议路由器就如同思科手中的屠龙刀,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唯有3公司和瞻博网络公司(Juniper),凭借前期积累的技术和知识产权,还在苦苦抵抗思科的霸权。
钱伯斯曾说过:“进入市场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要在每个市场占到第一名或第二名。
如果思科自己做不到这一点,比如说,处于第六名,那就或者与这个市场中的前五名结盟,或者进行收购,一定要达到目标,否则就退出。”
这句话中也包含了幂律法则的意思。
钱伯斯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并购风暴。
他斥资400多亿美元,并购了不下百家大大小小的企业,一步步牵引着思科从单一提供路由器产品的小企业,走向一家提供“端到端”
联网方案的行业巨头,钱伯斯本人也获得了“世界并购第一人”
的称号。
钱伯斯将幂律法则的精髓用到了极致,使得思科成为一个如同黑洞般的存在:由于思科掌握了互联网规则,这些被收购的小公司不得不就范,否则直接被封杀出局;而当这些公司被收购后,又进一步地增强了思科的实力,加强了思科的专利大棒的威力,使得后面的公司更没有招架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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