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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权威的德国进化学家魏斯曼(我们已在第五章介绍过他)提出。
魏斯曼恐怕是19世纪在达尔文之后最有洞见也最具影响力的达尔文主义者了。
魏斯曼认为,只有生殖细胞是不死的,可以把基因从一代传给下一代,而体细胞则用过即丢,它们的功用只是为了帮助生殖细胞不朽。
而法国的诺贝尔奖得主阿列克斯·卡雷尔不认同这个想法,造成半个世纪里都无人支持这一观点。
不过后来卡雷尔因为伪造实验数据而蒙羞,到头来人们也发现魏斯曼是对的。
他的这种分类法解释了所有多细胞生物的死亡之谜。
从本质上来讲,分工合作代表了身体里注定只有一部分细胞能成为生殖细胞,其他的细胞只能扮演支持者的角色。
这些可被取代的细胞获得的唯一好处,就是让大家共有的基因可以由生殖细胞传给下一代。
一旦体细胞“接受了”
配角的地位,它们的死亡时间也就得依照生殖细胞的需求而定。
菌落和一个真正的多细胞生物之间,在分化的程度和稳定性上有显著差异。
比如团藻属的绿藻,虽然可以从团体生活中受惠,但是也可以选择不参加团体生活,继续过单细胞生活。
保留独立生活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它们原本能够达到的分化程度。
而分化程度达到像神经元这类细胞一样,就无法再次独自在野外生存。
所以只有当所有细胞都准备好,为了共同目标而将自己纳入群体里面,才有可能造就多细胞生物。
细胞也需要被监督管理,任何企图独立生活的细胞,都会被处以死刑,除此之外恐怕别无他法。
想想癌细胞所带来的灾难便知,如果细胞各自为政的话,那多细胞的生命形式就不可能实现。
尽管有数十亿年多细胞生活的经验,我们直到今天才了解到这一点。
可以说只有死亡才能造就多细胞生物。
若是没有死亡,就更不可能有进化,没有分化造成的生存差异,自然进化一点意义也没有。
即使对第一个多细胞生物来说,要用死刑来恐吓细胞们不准逾矩,也不需要什么进化上的大跃升。
还记得第四章提过的真核细胞吗?它由两种细胞融合而成,一个是宿主细胞,另一个是后来变成线粒体的细菌,现在是细胞里负责产生能量的小型发电厂。
自由生活的线粒体祖先是一群和蓝细菌一样的细菌,都有可以从内部撕碎细胞的半胱氨酸蛋白酶。
至于它们从哪里得到这些酶,不是这里关注的重点(它们很有可能从蓝细菌那里获得,或者也可能两者都从共祖那里继承来)。
重点是线粒体给第一个真核细胞带来一套功能完好的死亡程序。
如果真核细胞没有从细菌那里继承半胱氨酸蛋白酶系统,是否还可以成功进化,发展为多细胞生物,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但是至少半胱氨酸蛋白酶没有阻碍它们的发展。
真核细胞曾独立进化成为真正的多细胞生物至少五次:红藻、绿藻、植物、动物和真菌。
[3]这些形式不同的生命很少有相同的组织,但是它们全都用相似度极高的半胱氨酸蛋白酶系统来管理细胞或惩罚逾矩的细胞。
很有趣的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线粒体都扮演着死亡的中介人,它们是细胞的中心,整合互相冲突的信号,消除噪声,然后在必要的时候启动死亡程序。
因此,就算是对于任何形式的多细胞生命来说都极其重要的细胞死亡,也完全不需要什么进化上的新发明。
整套程序从一开始,就由线粒体代入第一个真核细胞体内,而如今的程序虽更精巧复杂,但过程仍大同小异。
不过在单个细胞死亡和整个生物体死亡之间,仍有着非常大的不同。
虽然细胞死亡在个体的衰老和死亡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并没有什么律法规定所有的躯体细胞都必须死亡,或者那些用过即丢的细胞不能够被置换。
有一些动物,比如淡水中的水螅,基本上是不会死亡的。
虽然它的细胞在死去后被新细胞替代,但是动物个体从来没有衰老的迹象。
在死去的细胞和新生的细胞之间,会达到一个长期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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