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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郑廉所作《豫变纪略》为我们提供了第一手翔实的史料。
据书中记载:“崇祯三年旱,四年旱,五年大旱,六年郑州大水,黄河冰坚如石,七年夏旱蝗,八年夏旱蝗,怀庆黄河冰,九年夏旱蝗,秋开封商丘大水,十年夏大蝗,闰四月山西大雪,十一年大旱蝗,赤地千里,十二年大旱蝗,沁水竭,十三年大旱蝗,上蔡地裂,洛阳地震,斗米千钱,人相食,十四年二月起大饥疫,夏大蝗,飞蝗食小麦如割,十五年怀庆地震,九月开封黄河决。”
可以看到的是,从崇祯三年起的十余年间,作为北方农业生产基地的河南基本上没有过上一天的好日子,旱灾、虫灾交替发生,这里也发生了“人相食”
的惨剧。
崇祯时期发生的大旱不仅局限于河南一省,其受旱范围之大百年未见。
北方的主要粮食产区河南、山西、陕西、山东等地都连旱五年以上,且在此期间很多灾区都并发虫灾。
到了崇祯十一年,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不论东西,不分南北,竟然形成了近千公里的特大灾区,全国共有二十多个省份受到旱灾的严重影响。
到了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灾情扩散到黄河长江中下游和整个华北平原,四川亦受到波及,与此同时长江流域迎来了大面积的蝗灾。
自然灾害的袭击,最直接的结果就是老百姓没饭吃。
曾任兵部尚书的吕维祺上书朝廷说:“庚午(崇祯三年)旱;辛未旱;壬申大旱。
野无青草,十室九空。
于是有斗米千钱者;有采草根木叶充饥者;有夫弃其妻、父弃其子者;有自缢空林、甘填沟壑者;有鹑衣菜色而行乞者;有泥门担簦而逃者;有骨肉相残食者。”
生存是人的本能,没有吃的就要找替代品。
此时有些地区的饥民开始吃蓬草、树皮,还总结出了“榆树皮较为好吃”
。
灾区的榆树皮吃完了,有些人又发现了可以吃的土块,可惜这只是一种胀腹的假象而已,吃土的人“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
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灾情之下,每石米的价格已经涨到一两,仅仅过了一年,米的价格就疯涨了三倍以上!
这个价格还不算太离谱,四川地区的粮食价格已经高得让人无法想象了,据《蜀碧》记载,蜀地其时两升珍珠竟然都难买一碗白面。
价格已经不是关键了,因为粮食的总量是缺乏的,总有人吃不到粮食,而这些人自然就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
沉重的赋役、严重的土地兼并本来就已经让社会矛盾激化,这次百年未遇的自然灾害更是压垮了明朝脆弱的神经,迫使农民揭竿而起,很快席卷大半个中国。
公元1644年,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是十分特殊的一年,中国大地上出现了四个年号: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大顺(李自成政权)永昌元年、大西(张献忠政权)大顺元年。
四川之所以会发生兵祸,跟这四个政权并立有着很大的关系。
从公元1644年张献忠破万县入川开始,四川历经了长达三十余年的战乱。
其间张献忠的农民军、明朝残余军队、清军和一部分李自成部在昔日的天府之国进行了犬牙交错的拉锯战。
清军平定四川后的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镇守云贵的吴三桂起兵反清,四川再次受到波及成为战场,无数百姓亡于战火。
封建社会的战争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战争期间“玉石不分”
,百姓卷入战祸丧命的概率相当大。
而蜀乱期间的兵祸更甚于其他的王朝更替时发生的战争,彼时一方面是压迫日久的底层农民阶级的情绪大爆发,另一方面是游牧民族与农耕文明两种意识形态的碰撞,以致战争中出现了大量的非理性、不人道的虐杀行为。
公元1645年,成都南门外的河流已经变成血红色,河水被尸体阻塞,流动缓慢,周围的空气散发着难闻的尸臭和血腥味。
然而对读书人的屠杀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前来应试的考生被集中在大悲寺,每个人都要通过张献忠严格的审核,除年龄较小和他看得顺眼的人之外,其余考生被士兵依次带往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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