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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有内鬼1.恨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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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山市公安局党委会再次召开,第一个议题是如何处理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曲直。
李斌良提出这个议题后,会场一片沉默。
李斌良已经对这个会议做了充分准备。
在解决了楚安房场被强占的问题后,他并没有作罢,而是要求魏忠成和刑侦支队,加强对马刚的抓捕。
为了形成震慑,市公安局还对在逃的马刚发出通缉令,李斌良还亲自在碧山市电视台发表讲话,介绍了楚安房场被占事件和处理经过,郑重表态:今后,这种无法无天的事情,绝不许在碧山重演,勒令不法之徒痛改前非,否则严惩不贷。
这些行动造成很大的社会轰动。
而马刚陷于躲藏逃避的状态,想重占楚安的房场是不可能了。
相对于内部矛盾,查处外部犯罪就显得容易了,而如何处理公开违令的曲直和张华强就难的多了。
先易后难。
李斌良首先提出,如何处理曲直。
李斌良提出问题后,沉默片刻,纪检书记发言,他认为,曲直在现场殴打楚安,属于执法作风问题,依照有关规定,拟做出停职检查的处理。
张华强很不满意,立即提出反对意见,说什么曲直如何有能力,巡特警支队离不开他,批评教育就可以了。
但是,李斌良在会前做了充分准备,张华强发言后,高伟仁立刻发言,支持纪检书记的意见,之后,韩心臣、魏忠成也相继表态支持,其他党委成员亦随之附和,形成了绝大多数,张华强也没有办法。
接着,就涉及了张华强本人,他不但绕过局长李斌良,在武权的指挥下,阻止拆除违章建筑,还在现场公开挑战李斌良,这是严重问题,绝不能轻轻放下。
李斌良对此也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他首先和政委高伟仁进行了讨论,高伟仁感到为难,指出:张华强违反李斌良的决定是受武权之命,以此处罚他似有不妥,他向李斌良挑战,也只能是态度不当,公安党委也无法拿他怎么样。
李斌良听了很气愤,问高伟仁,难道就这样了?那他今后总这样自己这个局长还怎么当?高伟仁也同情李斌良,觉得这确实是个问题,但是又觉得,张华强正处级,市管干部,公安党委无权对他做出处分决定。
李斌良知道这一点,也觉得硬要对张华强进行组织处分有相当高的难度,因而提出,张华强虽然是市管干部,可他是公安党委的委员,要他在会上做个检查,还是可以的。
但是高伟仁仍然摇头,觉得很难,还说,搞不好会当场闹翻,那样的话,效果反而不好。
李斌良思考后,觉得高伟仁说得有道理,觉得和张华强还没到翻脸的时候,决定还是以团结为重,提出,自己在党委会上点一点这个现象,杜绝今后同类事件发生。
高伟仁这才勉强赞成。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在曲直的问题研究完毕后,李斌良开始讲话,他并没有点出张华强的名字,而是就曲直的表现延伸开去,指出了组织纪律问题。
他说,按照组织原则,在党委内部决定问题时,是少数服从多数,可是,公安局是政府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自己是碧山市公安局的一局之长,碧山市公安局的所有工作,都由自己负责,自己做出的决定,下达的命令,就是最终决定,任何人都应无条件执行。
曲直却当着自己的面说,只服从直接领导的命令,而不服从局长的决定,是一种违反组织纪律的错误,性质是非常严重的。
随之,李斌良又阐述了公安局和政法委的关系,他说明,政法委确实是领导机关,公安局应对其尊重,但是,他们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是方针大计上的领导,不能干预具体案件,更不能撇开公安局局长,直接指挥民警执法。
所以,今后任何人,也包括党委成员、各位副局长,不得以此为借口,自行其是,如果那样,自己宁可不当这局长,也要和这种现象斗争到底。
李斌良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含蓄的,既没点张华强的名字,也没有说具体事件,是给他留了面子的。
然而,李斌良话音刚落,张华强就炸了,把水杯猛地往会议桌上一蹾:“李局长,你有话直说,绕来绕去干啥,不就是针对我的吗?咋的了,啊……”
怒火又在胸膛燃起,自己已经尽最大努力克制,没想到,张华强仍然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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