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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记起来了,阿托斯在德·特雷维尔先生那儿。”
“那您要上哪儿,先生,您这是上哪儿啊?”
“我从窗口下去,”
达德尼昂嚷道,“这样能快些。
你呢,把方砖铺上,地上扫一下,从大门出去,照我对你说的拔腿就跑。”
“喔!先生,先生,您会摔死的。”
布朗谢嚷道。
“住嘴,傻瓜。”
达德尼昂说着,抓住窗台的边缘,悬空身子从二楼跳下去,幸好楼并不高,他连皮也没擦破一点。
随后他就马上跑去敲门,一边嘴里喃喃地说道:
“这回我要撞到这捕鼠笼里去了,就让那些来抓这只老鼠的猫认倒霉吧。”
门环刚在年轻人的手下叩响,纷乱的响声马上停了下来,只听得脚步声逼近过来,门打开了,达德尼昂手握长剑冲进博纳修师傅的屋子,而后那扇门,想必是加装了一根弹簧的缘故,在他身后关上了。
这时候,还住在博纳修那座倒霉房子里的房客,以及近邻的几户居民,都听见了屋子里面传出哇哇叫唤和跺脚的声音,长剑碰击的声音和家具倒地的訇然巨响。
随后,才一分钟工夫,这些被响声惊动了的邻居,纷纷从窗口探身出来想看个究竟,却只见房门一开,四个身穿黑衣的男人,从门里不是跑出来,而是像一群惊飞的乌鸦似的窜将出来,地上和桌子角上,到处都撂下了它们翼翅的羽毛,也就是说,留下了他们撕下的衣角和披风的碎片。
应该说,达德尼昂没费多大劲儿就轻而易举地赢得了胜利,因为这些警探中间,只有一个人是带剑的,何况他也只是做做样子地招架了几下。
没错,另外三个人是拼命在用椅子、板凳和金属器皿砸年轻人来着。
可是加斯科尼人的长剑刚把他们划了两三道印子,就把他们吓得魂不附体了。
不出十分钟,这帮人就只剩下招架的分儿,达德尼昂在战场上占尽了上风。
在这骚乱斗殴屡见不鲜的年头,巴黎人对这些事情早已习以为常,那些邻居们方才就是以巴黎人特有的冷静神态开窗往外看的,等到看见四个黑衣人逃了出来,就又把窗都关上了:他们的直觉告诉他们,到这会儿,戏也收场了。
再说天色也暗了,那时候也像今天一样,卢森堡宫那一带的居民都睡得挺早。
屋子里只剩下达德尼昂和博纳修太太,达德尼昂向她转过身去:可怜的女人瘫倒在一把扶手椅里,处于半昏迷状态。
达德尼昂很快地上下打量了她一眼。
她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可爱的女人,棕色头发,蓝眼睛,鼻尖稍微有点儿往上翘,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娇嫩的脸蛋儿白里透红。
然而在她身上,能让人把她错认为一位贵妇人的特征也就仅限于此了。
那双手很白皙,但并不细嫩;那双脚则清清楚楚地表明她并非名媛淑女。
幸好达德尼昂还没注意到这些细节。
就在达德尼昂上下打量博纳修太太,如像上面所说的,正要看到那双脚的时候,他忽然瞥见地上有一块细亚麻布的手帕,他按老习惯把它捡了起来,只见手帕角上有一个姓名起首字母组成的图案,跟上回在那块差点儿惹得阿拉密斯抹他脖子的手帕上看见的图案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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