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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当然想象得出,达德尼昂是怎样热切地在看,在听。
可惜那烛光移到另一个房间去了。
但年轻人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
再说,加斯科尼人的眼睛,有人说它们像猫眼,有一种在黑暗中看东西的本事。
因而,达德尼昂看见年轻女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样白色的东西,急速地把它抖开,那模样像块手帕。
她把这东西抖开以后,让对方看它的边角。
这提醒了达德尼昂,他记起在博纳修太太的脚边也看见过这样一块手帕,而那块手帕又曾经让他记起他在阿拉密斯脚下也看见过它。
“这块手帕里到底有些什么鬼名堂?”
从达德尼昂站的位置,没法看见阿拉密斯的脸,我们说阿拉密斯,是因为咱们这位年轻人一点儿也不怀疑,站在屋里跟外面那位夫人对话的,正是他的朋友阿拉密斯。
于是,好奇心压倒谨慎占了上风,他趁我们描述的那两个人专心细看那块手帕的当口,离开藏身的地方,迅捷得如同闪电,但又悄悄地不让人听到脚步声,蹿到一个墙角,把背贴在墙壁上,从那儿可以看清阿拉密斯房间里面的情形。
定睛一看,达德尼昂吃惊得差点儿喊出声来:跟夜行女客交谈的这个人,居然不是阿拉密斯,而是个女人。
不过,达德尼昂只能看清她的装束,却瞧不清她的脸。
与此同时,屋里的那个女人也从口袋里掏出另一块手帕,跟对方给她看的那块换了个个儿。
随后,两个女人交谈了几句。
最后,百叶窗又关上了。
站在窗外的女人转过身来,走过达德尼昂藏身的地方,把披风上的帽兜翻下来。
但是,这个防范措施采取得太晚了,达德尼昂已经认出这个女人就是博纳修太太。
博纳修太太!那女人从口袋里掏出手帕的那会儿,达德尼昂的脑子里曾经闪过这么一个念头,疑心那人就是她,可是,博纳修太太刚才还让他去找德·拉波尔特先生,要那位先生陪她进宫去,那么到了晚上十一点半,怎么又可能冒着第二次被绑架的危险,独自一人在巴黎满街乱跑呢?
可见这准是为了一桩非常重要的事情。
对一个二十五岁的女人来说,什么才算重要的事情呢?爱情呗。
可是,她豁出性命来冒这样的险,究竟是为她自己,还是在为别人跑腿呢?年轻人暗自这么思量着,此时此刻,妒忌的魔鬼在咬啮着这个俨然已是情人的年轻人的心。
不过,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可以弄清博纳修太太是上哪儿去:那就是跟踪她。
这个办法实在很简单,所以达德尼昂出于本能,极为自然地采用了它。
可是,博纳修太太看见年轻人从墙里闪身出来,犹如塑像走下了神龛,又听见脚步声在身后跟着自己,不由得轻轻叫了一声,撒腿就跑。
达德尼昂在后面追。
对他来说,要追上一个裹着披风的女人,本来就是小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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