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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达德尼昂告诉他,自己怎样在教堂里又遇见了那个英国女人,她就是当初跟穿黑披风、太阳穴边上有道疤的男人说话的那个女人,这些日子来他一想到她就觉得放心不下。
“这么说您是爱上这个女人,就像您当初爱上博纳修太太一样了。”
阿托斯轻蔑地耸耸肩膀,仿佛是觉得这种人性的弱点可怜得很,令他不屑一顾。
“没这事!”
达德尼昂嚷道,“我只是很想把跟她有关的那桩秘密弄清楚罢了。
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可我总觉着这个女人,尽管我根本不认识她,她也完全不认识我,可是她跟我的生活不会是不相干的。”
“要说呢,您也有道理,”
阿托斯说,“我还没看到过有哪个女人在她失踪以后还值得让人去四处找的呢。
博纳修太太失踪了,那算她倒霉!让她自个儿回来不就结了!”
“不,阿托斯,不,您弄错了,”
达德尼昂说,“我仍然爱我那可怜的贡斯当丝,而且比以前爱得更深,只要我知道她在哪儿,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要去把她从她的仇人手里救出来;可是我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我哪儿都找遍了,还是找不到她的影踪。
我有什么办法呢,一个人总也得散散心吧。”
“那您就跟米莱迪散心去吧,我亲爱的达德尼昂;要是您爱这么着,我真心地祝愿您开心。”
“您听我说,阿托斯,”
达德尼昂说,“您也别这么关禁闭似的老关在房间里,骑上马跟我一块去圣日耳曼遛弯儿吧。”
“伙计,”
阿托斯说,“我自己有马的时候才骑马,要不然我是步行的。”
“好吧,”
达德尼昂应声说,阿托斯这种孤傲的口气,换了随便哪个人听了一定会生气,可是达德尼昂只是微微一笑,“我可没您这份傲气,有马我就骑。
那么,再见了,亲爱的阿托斯。”
“再见。”
火枪手说着,对格里莫做了个手势,让他把刚拿进来的那瓶酒打开。
达德尼昂和布朗谢上马往圣日耳曼而去。
一路上,刚才阿托斯说到博纳修太太的那些话老是在达德尼昂的脑子里打着转。
虽然达德尼昂从本性来说并不是个多情种子,但是俊俏的针线铺老板娘确实让他很动心:正如他说的,只要能找到她,哪怕天涯海角他也说去就去。
可是这地球压根儿是圆的,所以四面八方都有天涯海角,这样一来他就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了。
眼下,他急于知道的是米莱迪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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