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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是一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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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短暂世俗的生活,就像面对千秋万代一样。
再普通的人生,也能够打开无穷无尽的可能。
做平凡的事,就像做一件了不起的事一样。
有一天作家贾行家问我,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啥?我说是《聊斋》。
我跟他开玩笑讲,我的青春期教育是通过《聊斋》完成的。
一个书生,夜宿荒斋,然后就来了个美貌的女子,然后就能成一段好事,开始一个传奇,这是一个不会追女生的大男孩最喜欢的故事类型了。
现在看来,聊斋对我的影响,确实超出一般的书。
我通读过三次《聊斋》。
第一次是大学一年级放寒假的时候,在南方的那个又潮湿又阴冷的冬天,我披着一件厚厚的棉大衣,缩在被窝里,读聊斋。
读到兴奋的地方,披衣而起,绕屋转圈。
那种经常被点燃的感觉,至今还有记忆。
我是第一次那么完整地体会到文言文的魅力。
我文言文的语感不错,至少有一半来自于读聊斋。
不过,这还不是我喜欢《聊斋》的根本原因。
根本原因,是蒲松龄这个人。
蒲松龄,字留仙,山东淄川人。
19岁第一次参加秀才考试,就得了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半个山东。
蒲松龄起点很好,才气又大,年纪又轻,按照常理,只要努力,博个功名,考个举人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科举时代有一句话,叫“考场莫论文”
,考场成败有时候跟文才没啥关系的,就是个运气。
蒲松龄的运气就特别不好。
此后的五十年,他一直被卡在秀才这个级别上。
考了一辈子,颗粒无收。
蒲松龄一辈子的生计,基本上就是在一家大户人家当私塾先生,虽然谈不上有多穷困潦倒,但是日子过得非常紧巴。
因为教书的地方离家也比较远,他虽然和妻子刘氏感情很好,一生也是聚少离多。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写出了《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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