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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实的随和的可人心意的却又是永远也不会失了它的本性的苦瓜!
在我的记忆中,那年月里的苦瓜似乎只有一种烹调方法:生炒。
考究些配些鲜肉,家常做法是放些大椒——那种通红通红的朝天辣椒,红绿相映,煞是好看,极能勾起食欲的——我从没见过凉拌或焖煮之类的别样吃法。
苦瓜是一种一点儿也不娇气的菜蔬,马马虎虎一炒就是一碟子好小菜了。
可是苦瓜又是难去其苦难夺其志的一种“异味”
,实在是极不合群的。
我曾在一个原籍广东的同事家里,尝到过用苦瓜和虾米煮成的羹汤,那干虾的腥味喧宾夺主地盖过了苦瓜的清纯,实在令我不能恭维。
一餐下来,那碗汤几乎就没人乐意去喝第二口。
我还自己尝试着以酱油红焖,结果却焖出了一锅烂烂的红浆糊,食之如同难以下咽的中药补膏。
苦瓜的个性实在也是够烈的了!
苦瓜会让人吃上瘾!
好似那四川人嗜辣子山西乡民喜酸醋宁波地方竟有爱食臭冬瓜臭菜梗之嗜臭癖一样,但凡习惯了苦瓜的人,大都会有一种一日不见苦瓜便怅然若有所失的感觉,夏日酷暑唇干心焦口内无味时尤甚。
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有时便免不了用一种文学的修辞手法来作比拟了:但凡个性强烈的,都是不平庸的、有魅力的,人是如此,苦瓜不也是如此的吗?
调回上海后,我也就很少吃到苦瓜了。
“文革”
已经结束,日子变得愈来愈好过起来,讲究饮食烹调不再是可供声讨的丑行而是成了一种科学、文化、甚或是某种身份、地位和素养的标志。
可吃的、随你挑来吃的、吃得起的、吃得不耐烦了的东西太多太多了,苦瓜很快就只成了记忆。
偶有一次,我在熙熙攘攘的菜市一角,见到了它的,不,应该说是已经完全熟透了的、已经不再是苦瓜而已经变成了《辞源》里所说的“锦荔枝”
的它。
它失却了那种鲜艳欲滴的翠绿,黄巴巴地裂开着,露出了烂糟糟的内瓤,里面藏着几颗深红色的大籽儿。
兜售它的人对出了神望着它的我说,好吃着呢,锦荔枝呀,你不信尝尝这籽儿,甜得很的呢!
我慌不迭地逃开了。
哦,苦瓜苦瓜,我宁愿永远只记着你的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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