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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哥细的长相,我如今已经没有任何的印象。
但我很小的时候,母亲不断地给我描述过他的形象:哥细这个人啊,勤哦,割马草时,颈脖痒了,就直起腰,用手抓一抓,脖子都抓出红印了,低头又继续割,从头到尾不吭一声。
这就是我印象中的大表哥。
估计我母亲看见过哥细割马草。
那时候,衡量和评价一个人的品格,就是一个“勤”
字。
勤能补拙,勤能生财,勤能揾食,勤能存活。
所以,尽管我已经记不清哥细的相貌了,但一旦想起他,必定就是这么一幅情景:强烈的太阳下,一个少年,戴着草帽,低头割马草。
汗滴从他那头松蓬的头发里渗出来,流到了耳根。
太阳一晒,一颗颗竟然晶莹透亮。
草尖的摩擦和虫翅粉末的粘黏,细嫩的脖子引起了瘙痒。
实在难忍,他只得站起来,用衣袖擦一擦,用指尖抓一抓,咽了咽口水,又弓着腰,继续割。
他的身后,是一扎一扎整齐的马草,地面忽然变得开朗和开阔。
那时,一担马草可以卖得五毛钱。
感谢母亲,用口述的方式帮我记住了一个人。
可是,那个一声不吭低头割马草的少年,如今已经长眠在彬桥乡某一个村庄的地下了。
不知那个坟头还在吗?那副骨骸还在吗?
不久,那个长年穿黑色唐装、整日里也是不哼不哈地收拾家务的婆婆,也在乡下去世了。
1979年,姑妈一家结束了十年的插队落户的历史,全家返城。
一家六口人,回来时只剩下三个人:姑妈、姑爹、哥弟。
我的姑爹,那个曾经威名远扬的大土匪黄飞虎的儿子,多么渴望能够有一天让他把黄家曾有过的荣光光复起来,以光宗耀祖,彪炳千秋。
所以,他年年都在家中贴上有“虎”
字的对联,以暗示他光复的耐心和决心。
但是,面对着这个已经七零八落的家庭,无论他有多大的决心和耐心,都无法挽回已经流失的年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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