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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兵的头砸在前面小男孩放在靠背上的手了。
小男孩怒视着他,他这才注意起就是刚上车时手拿油麻花、穿件新军童装、腰扎麻绳,别只木头手枪那小男孩。
一个小人占了个整座,面对车窗,背倚妈妈,手搭在靠背上,腿蹬着车窗下面的铁钩,神态骄横,目空一切,一看便知是个娇惯坏了又没见过大天的井底之蛙。
王志兵是喜欢小孩的,身上有种天然惹小孩喜欢的气质,他伸出右手拉拉小孩的手:“对不起小朋友,叔叔和你握握手!”
“去,臭手!”
伴着刁钻、孤骄、气人的话,小孩那老鸹爪子似的手啪地又打在王志兵伸过去的手上。
“这孩子真烦人,怎么打你叔呢?”
“他不是我叔,我叔在我奶奶家!”
小孩妈妈轻描淡写说了句并没有多少指责的话,又把孩子的头搂在怀里。
“的确烦人!”
王志兵心里想着闭上眼,不再理这小孩。
车忽然一晃,停下来,又到站了。
一个白发老太太拎着个蓝麻花布包,跟一位四五十岁的妇女上了车。
老太太在门口前后张望,车上的空气顿时紧张起来。
她的眼光象激光扫描一样碰撞着每个人心灵的电波。
老人们还不紧张,四五十岁的也沉得住气,年轻人受不了了,被扫到的脸有点红,心有些跳,低了头。
没被扫到的或者赶紧扭头看窗外,或者立即闭眼装睡。
王志兵在最后边,老太太的眼光扫不到他,但他脸也红了,心跳得厉害。
站不站起来呢,已经跟老头换一次座了,不站谁也不会说啥。
该别人让让了,难道他们就比解放军长一辈吗?
冷丁地,离老太太最近的那位喇叭裤把座让出来了。
小伙子站在那里坦然自若,紧腰的制服、刺眼的喇叭裤和自由式头发都因让座的举动而在众人眼里熠熠生辉。
喇叭裤本来和王志兵前后座,这对王志兵刺激相当大,这无异于在连队领受任务时把困难推给了别人,也无异于战场上把伤亡推给了别人,自己耍了个花招溜了,溜得冠冕堂皇,还受到称赞。
多么卑微!
喇叭裤站的时间越长,王志兵受的刺激越厉害。
幸好得到座的老太太把自己的麻花布包袱推给小伙子坐了。
洋气的小伙坐在土气的包袱上,未免有点滑稽,但他却坐得很庄严,庄严的程度真不亚于皇帝坐金銮殿。
如果他故意回头向王志兵瞥一眼以示挑衅,王志兵心里也会踏实点,但他没有,老老实实坐在那儿没事似的,这使王志兵更加不安。
王志兵不安的眼光落到喇叭裤身旁站着的妇女身上:四五十岁,既不算老也不属幼,不在扶携之列,可母亲就她这么大年纪。
如果母亲在这儿站着,我应该坐吗?反问是多余的。
让吗?让好让,嘴一张就完了,还有一百多里路,罪难遭哇,何况她并不是母亲,也没看见自己,看见了也不要紧,胳膊不是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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