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做客中文网】地址:https://www.zk01.net
第三节 封建时代的确立——商
banner"
>
商原来属于夏的城邦联盟成员之一,当夏衰落之际,商乘机兼并周遭方国和部落,取夏而代之。
商有更为发达和规模更大的青铜器和玉器制造业,产生了职业武士阶层,并依此组成军队,还拥有更为完备的宗教和意识形态系统。
商的祖先,据说曾经跟随大禹治水,看来也是负有责任的农业部落首领,后来,因为得到擅长烹饪的伊尹的出谋划策,国家强盛起来,于是乘夏朝最后一个君主桀过分对外用兵,损伤国力过大之机,起兵灭了夏,建立商朝。
伊尹的出现,说明商已经有了专门的官僚,尹就是一个官衔。
一、王族宗法制的确立
商代跟夏比,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宗法制度,王的配偶,有了正庶之分,所以王的后代也就有了嫡庶的分别。
王权在王族中传承,也存在兄终弟及的现象,但最终要传给兄的嫡长子,嫡长继承成为一种原则,只是由于王的正妻不止一个,嫡子也往往不止一个,所以,嫡长继承依然存在纷争。
嫡庶之分导致了族内大宗、小宗(宗氏、分族)的分野,每个分族,依然有大小宗之分,由此逐渐形成了王族树根状的宗法结构,商的直辖区域的贵族以及同姓诸侯之间,构成了宗法网络。
这种树根状的宗法血缘网络,在一定时间区间内,强化了王国的凝聚力。
二、分封
商代的分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同姓诸侯,属于商王的子弟,一般分封在王畿周围,以拱卫王室。
一种是异姓诸侯,多为商的同盟者或者征服对象。
商代的诸侯有伯、侯、子、男、任、甸等,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等级关系,现在还不是很清楚。
在距离王畿比较远的诸侯中,商代还设立“方伯”
的名号,以统辖多个诸侯,周就曾经担任过西方的方伯。
三、官制
王畿内出现了比较完备的官制。
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为行政管理官职,有尹和黄尹;二为宗教事务官职,有巫和史;三为军事官职,有师、射、戊等。
其中行政官员和宗教官员的权力很大,比如伊尹放太甲的传说,说的是有元老资格、担任尹的伊,在商王不道的情况下,得到强力贵族的支持,竟然可以将王流放,可见权力之大。
而巫这种宗教官员,掌握文字符号,有通天地鬼神的特权,王朝事务往往得通过他们占卜而后行,现今发现的甲骨文,有相当部分就是卜辞,而他们就是通过卜筮来参与王朝最高决策,但后来由于史的出现,史掌管档案和记录历史,主持仪式,已经某种程度上分割了传统巫的职能,说明巫的地位比前朝有所下降。
担任这些官职者依然世袭,属于宗教贵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