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做客中文网】地址:https://www.zk01.net
第七节 隋唐的地方政府体制
banner"
>
1.从州县二级架构到道、州、县三级架构
南北朝时期州、郡、县的三级地方行政架构混乱不堪,作为第一级行政架构的州,已经不复有原来的规模,而作为二级架构的郡也已经名存实亡。
北周虽然还是州、郡、县三级,但只有州和县地方官到任理事,而郡这一级只拿干薪不管事,实际上等于是两级架构。
于是,隋朝统一后,将原来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有时也称郡)、县两级制。
隋朝有州190余,而唐则有州和府360个,州比秦汉时的郡还小得多,州一级的地方官权力小多了。
割据反叛的可能性彻底消灭了,权力和地位也大大降低(秦汉时二千石位比九卿,入朝则卿相),地方做事的能力也降低了。
唐朝贞观初年,唐太宗将天下州县按山川形势,分为十道。
不过,在开始的时候,道只是作为一种地理区划,并没有行政意义。
有时,朝廷派出巡察使臣,也不严格按道来派发。
盛唐时节,鉴于州县官吏贪污腐败现象日多,于是在原来十道的基础上增为十五道,每道派监察性质的采访使一员,负责地方监察。
由于常驻地方的监察官的权力,从来都有膨胀趋向,所以,到了这个时候,道已经基本构成了一级行政架构的雏形。
唐朝边境各州,凡总辖军民两政的为都督刺史。
唐睿宗时,为强化边防的需要,开始出现边地节度使的名目。
开元中,朝廷在边境设置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九个节度使,大多由边将(都督刺史)升任,总管一方(数州)的军、政、人、财以及监察全权。
“安史之乱”
后,全国各地的道,均设节度使,掌握一道的全权。
这样,道就成了凌驾于州之上的一级行政实体,人称“藩镇”
。
唐朝的行政架构,又从二级变成了三级。
2.地方政府机构
(1)道。
道这一级,实际上并不是法定的行政架构,而是在政治运作过程中形成的带有军事色彩的一级地方政府。
所以,这级政府按规定没有正式的政府编制,节度使名义上也属于中央派遣来节制州县的“使节”
。
在藩镇盛时,各道凡有军事割据性质的,一般称节度使,其余的设观察使。
这些坐镇一方的诸侯,都有中央官的名义,最高的是“同平章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