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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这样公认学习好的学生,劳动的机会比别人还多。
经常上着上着课,学校的校工来了,跟老师说,今天要一个跟车的。
老师就冲我一努嘴,你去吧。
我就抄起铁锹跟着装车去了。
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喜欢上课,不喜欢学校,其实也不喜欢考试。
现在想来,我是不喜欢那种集体生活的感觉,那种被教导的感觉。
宁愿自己看,自己琢磨。
哪怕领会错了,也自得其乐。
上帝罚我,最后让我做了教师,不喜欢听人家课的人,现在要给人家上课。
作为对上帝的反抗,我上课从来不点名,学生可以随便出入,不想听,就可以不听,绝不会因此影响他最后的成绩。
我一直认为,大学生应该待在图书馆里,而老师的课,无非是教会他们怎么读书,这样的课,应该在客厅里,而非在教室。
没有学会自己找书读的学生,大学基本就白读了。
一个外国记者曾经问我,你又没有到西方读过书,你的自由主义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呢?我说,首先我不承认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其次,我的确酷爱自由,但这是本能,我与生俱来的秉性。
我就是这样一个偶尔上点课,偶尔写点文字的吊儿郎当的一个人。
这样的人写出来的文字,突出的感觉,就是不正经。
因为我正经不起来。
小时候看《卓别林自传》,他说,不管什么道貌岸然的大人物,怎么个装法,只消乘他不备,在他屁股上踢上一脚,他就完了。
(大意)这话我最欣赏,没多少机会参加大型宴会,出入高级场合,实在地踢人屁股,有点难度。
但在文字上这样踢,还是可以的。
你踢,我踢,大家都可以踢上一脚。
看你还装不?
我从来都知道,我的文字登不了大雅之堂,因为我这个人也上不到那里去。
但是偏偏这些年来,总有人喜欢把这些文字结集出版,出就出吧,别的不管,至少可以赚点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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