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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的孔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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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的孔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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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鸟孔雀以多情著称。

这种性格,在未知孔雀的人眼里,新奇,在对它知之甚少的古代,尤为新奇。

北宋作家黄休复,四川人,那里没有孔雀,于是,他在《茅亭客话·寓孔雀书》中,详细记载了让他新奇的孔雀。

他写孔雀,是因为他的朋友,内廷侍卫官(左侍禁)辛贻显送了他一只小孔雀。

辛贻显,做过容州、宜州、廉州、白州等地的检察官(巡检)。

小孔雀的故乡在西南,和成都相距有数万里,蜀人从来没有看到过孔雀,大家都非常喜欢。

辛检察官为了让他的老朋友更加清楚孔雀的习性,就给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这封信就好比是养孔雀的说明书呢。

信是这样写的。

在我所管辖的郡邑的大山中,生活着许多孔雀。

雌孔雀短尾,雄孔雀长尾巨大且羽毛碧绿,光翠夺目。

我和你说说这孔雀的特点吧,它们特别珍爱自己的尾巴,如果要栖息,一定要找个安放得下长尾的地方。

南方人怎么捕捉孔雀呢?他们先张好网,然后等待,等待下雨,因为孔雀的长尾,一遇到下雨,它就麻烦了,尾毛沾了雨,水份重,飞翔不起来。

孔雀被抓后,起初还要争扎,想展翅飞翔,结果呢,它又怕自己伤了长尾,因为它到死都要爱护自己那漂亮尾巴的,所以束手就擒。

孔雀这么看重长尾,是因为长尾漂亮。

它自己认为漂亮,人类当然认为更漂亮了,它可是制造妇女首饰和扇子的好材料啊。

于是,当地的老百姓就会将活孔雀的长尾割下来,卖上好的价格。

怎么实施这个对孔雀来说相当残忍的行动呢?他们往往预先藏在丛林的深处,等孔雀毫无防备地经过时,突然抓住长尾,手起刀落,砍断孔雀的尾巴。

如果一刀没断,孔雀一定会回过头来看,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如人一样,五内俱焚,万箭锥心,孔雀闪亮金色的羽毛,顿时就会失去光泽,所以,当地人都知道,活活砍下的长尾最值钱了。

人类不仅仅拔取孔雀的羽毛,很多人还吃孔雀肉。

他们说,孔雀的肉,如同那些天鹅和大雁一样,味道还真是不错。

为了使你阅读我的信不沉闷,再给你插一个有趣的故事吧。

南海地方有一个读书人,曾经养了一只孔雀。

有一天,他的仆人急匆匆跑来告诉他:不得了,有一条蛇将孔雀盘住了,恐怕孔雀要遭毒手。

读书人喝道:那你还不赶紧去救啊。

过了一会,仆人跑回来,只是一个劲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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