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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借贷的类型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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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借贷是互联网+融资的基本形式之一。
它主要包括两大类型,分别是C2C(个人对个人)和B2C(企业对个人),具体到网上借贷来说就是P2P和P2B。
网上借贷的两大类型
网上借贷可以归纳为两大类型:
一是个体网络借贷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P2P,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它除了平台功能之外,还有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等功能,但不得提供征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通过这种渠道发生的网络借贷依然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的约束。
二是网络小额贷款
这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在互联网上为客户提供小额贷款。
这种情况下的网上借贷,必须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规定,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
与传统银行贷款所不同的是,它因为能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所以能大大降低客户融资成本,在效率、时间成本上占得先机。
网上借贷平台的四种模式
依据上面两种类型,网上借贷又可以延伸出以下4种平台模式来:
一是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
这种模式下的融资平台只是一种中介角色,它本身不吸储也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提供双重担保。
它通常采用“一对多”
交易模式,即同一笔借款由多个投资人提供;一旦发生坏账,由担保机构在拖延还款的第二天就把本金和利息打到投资人的账户上去。
所以说,这是一种最安全的P2P模式。
二是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呈现“多对多”
状态。
融资平台作为最大的债权人,先把资金借给借款人;然后再对其债权进行分割,也就是说通过债权转让形式转移给其他投资人。
容易看出,这时候的放贷金额应当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小于转让债权,就属于非法集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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