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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终于安静下来,那颀长身形的男人独自站在轩窗前,看着屋外秋雨如雾,漫天水汽携寒凉,脚踝处,犹如牛毛针钻入骨髓,细细刺刺的疼起来,他静默如雕塑。
燕回拿了温好的酒壶进来:“大爷,药酒温好了。”
童观止方回过神来,看了看那酒壶,道:“那就试试她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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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二春回到家打了一盆水来查看额头的伤,果然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邓文静见了还笑她臭美:“表姐,你肯定是故意的吧,反正也掉痂了,不如拿针给你戳破了,再找二姐要胭脂给你点上,让胭脂长进肉里,这样还好看。”
言语之中她自己也恨不得拿针在额头上也戳上一个洞,然后点上胭脂。
林二春闻言满头黑线。
邓文静已经拉不住的去找邓文秀要胭脂去了,邓文秀快要出嫁了,胭脂这种东西还是有备着的。
都是年轻的女孩儿,都爱美,姐妹三个一通胡闹追赶,还是钟氏出来喝止:“不能点!
都不准点。”
钟氏是听人说过的,眉心一点胭脂痣虽然好看,也是富贵痣,但却是半生流离漂泊的面相,她宁愿家里的几个闺女安安稳稳一生,也好过富贵却漂泊不定,就算并非天生的也不成。
林二春不信面相,但是也不想在好端端的皮肤上弄个瑕疵。
她很快就没时间想这个小伤口,第二天雨停了,但是天还是阴沉沉的,担心又有一场大雨将至,邓家人决定马上就去将谷子给收回来,就是要晾晒,那还是等到收回来之后在自家的院子里晾晒。
邓家的田地不多,也就是刚够一家人一年的口粮,邓喜忠、邓喜仁带着邓文俊、文氏、张氏五个人辛苦两天也就差不多能够割完了。
林二春伤刚愈合,也不用她下地,她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做,便主动承担了送饭、送水的活。
第三天一大早,她去运动了一趟,又给田间送了一趟水,回来的时候路过禾场,突然被人挡住了去路,有人叫她的名字。
等她刚掀开斗笠,还没有看清楚人,就已经被人钳制住了,后脑勺一痛,连声也来不及发出一声,就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辆马车上,马车在路上飞驰,颠簸得她头昏眼花,难受无比,不过身体并未受到束缚,她刚动作,那马车就急停住了。
从车帘外传来有些沙哑略带鼻音的男音:“林二姑娘,既然醒了就下来吧,到了。”
林二春因他这称呼和这还不算太糟糕的态度微微一愣,前后两世在这个时候,她应该都没有结过什么要绑架她的仇家,当然林三春除外,现在见对方的态度,她当即就排除了林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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