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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第一缕阳光刺破了长白山的晨雾。
林家屯显得格外安静,只有几声稀疏的狗叫。
赵二狗那悽厉的惨叫声似乎还在昨夜的寒风中迴荡,但人已经被几个民兵五花大绑,像拖死狗一样扔上了去公社的驴车。
等待他的,將是漫长的劳改和全村人的唾弃。
这只杀鸡儆猴的“鸡”
,杀得恰到好处。
林阳站在村口,看著驴车远去的背影,眼神古井无波。
经过昨晚那一出“血溅当场”
,现在整个林家屯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不再是那个任人欺负的孤儿,而是一个不好惹的“小狼崽子”
。
这很好。
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在这个世道,不想当被吃的肉,就得把自己武装成带刺的狼。
“阳阳,这是你要的东西。”
村长王长贵站在大队部满是烟渍的木门前,手里捏著一张盖著鲜红公章的信纸,神色复杂。
那是一张进城介绍信。
在这年头,这就等於是一张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通行证,没有它,寸步难行。
林阳双手接过,小心翼翼地折好,揣进贴身的衣兜里。
“谢谢大爷。”
王长贵吧嗒了两口旱菸,看著眼前这个背著那张桑木弓、腰杆挺得笔直的孩子,嘆了口气。
“到了京城,別太老实,但也別惹事。
那是天子脚下,水深著呢。”
“要是……要是那个陈世美不认你们,就回来。
林家屯虽穷,但只要大爷还在一天,就有你们兄妹一口饭吃。”
老人的声音有些沙哑,带著东北汉子特有的粗糙和温情。
林阳心里一暖,退后一步,认认真真地给王长贵鞠了个躬。
“大爷,这恩情我记下了。
等我在那边站稳了脚跟,一定回来接您去逛逛天安门。”
说完,他不再回头,转身朝自家的破草房走去。
离別在即,还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要做。
回到那个四面漏风的家,林阳动作麻利地开始收拾行囊。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家里穷得耗子都搬家了,那些破烂留著也没用。
他真正要带走的,只有一样东西。
林阳走到那个积满灰尘的破柜子前,搬开压在上面的几块烂砖头,从最底层的夹缝里,抠出了一个用红绸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长条形物件。
红绸布已经有些褪色了,边角还磨出了毛边,但却乾净得一尘不染。
林阳轻轻揭开红布。
一块漆黑厚重的木质牌匾露了出来,上面用金漆写著七个大字,字跡苍劲有力,透著一股铁血杀伐之气——
【一等功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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