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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寻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压迫感。
“怎么跟咱们之前吃的马鹿,味道有些不一样?”
康富贵听到姜寻这句问话,先是一愣,随即猛地一拍大腿,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灿烂,带着几分显摆和后怕。
“哎哟!
还是队长厉害!”
他竖起一个大拇指,由衷地赞叹道:“您一尝就尝出不对劲了!”
康富贵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队长,这鹿肉,还真不是咱们之前打的马鹿!”
“那是一头驯鹿!”
他说起这事,脸上还带着一丝未消的激动。
“就在昨天中午,兄弟们正准备做饭呢,那家伙就跟喝醉了酒似的,自己个儿从林子里冲了出来,一头就撞进了咱们营地!”
“好家伙,那力气大的,兄弟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给活捉了!”
康富贵咂了咂嘴,又有些惋惜地补充道:“不过啊,这头驯鹿已经有点老了,牙都快磨平了,不然留着当个坐骑,那该多好啊,那可比两条腿走路快多了。”
驯鹿?
姜寻听到这个词,心中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他知道,驯鹿是群居动物,极少有单独行动的个体,尤其是在这种深山老林里。
既然这里出现了一头,那就说明,在这片广袤的长白山深处,很可能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驯鹿种群!
这个发现的价值,可远比一头鹿的肉要大得多!
驯鹿耐寒、耐力好,是极佳的山地运输工具。
如果能捕获一批,加以驯化,无论是对于伐木队运输木材,还是对于他自己将来在山里的行动,都将带来难以想象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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