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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约定的日子到了。
姜素卿坐在铜镜前梳理发丝,窗外透进的晨光薄薄地洒下,映得镜中的人影模糊,可那些藏在深处的白发却根根分明。
“哎。”
姜素卿叹息,却不是为了自己那成片的白发,而是为了今日的约定——那孩子办事能成么,就算再沉稳干练,也还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呢,自己今天能见到相见的人吗?
怀着忐忑的心情,姜素卿出门赴约。
“哎呦。”
心里有事儿,姜素卿有些心不在焉,一脚跨出门就被个乱跑的顽童给撞了个正着,险些没摔倒。
“谁家的孩子啊!”
姜素卿捂着被撞疼的腰间,抬眼去寻罪魁祸首,忽得觉得不对——腰封里多了什么东西!
“哎呦。”
姜素卿捂着腰腹不松手,似乎被撞得很疼。
直至退回自家院门,确保没人看到,她这才松开手,掏出腰封里的奇怪物件——一卷指头大小的绢布。
“!”
姜素卿心跳如鼓,颤抖着手展平绢布,上头写着:染发后上门口马车。
姜素卿一下子就明白了什么意思——那孩子没有忘了今日的约定,并且还做了妥善的安排!
自己会在马车上见到想要见得人。
“阿母?”
女儿见母亲去而复返,赶忙上前询问,“可是落下什么东西?”
“无碍。”
姜素卿摆摆手,表示自己没事,“刚刚被个冒失孩子撞了一下,我回来歇一下,喝杯水再走。”
说罢往厨房去,好似真的是口渴了——实则是将传递消息的绢布丢进了炉膛里。
“被撞了要喝水?”
女儿觉得有些不对,但没有深入想,她知道父母之间有事情瞒着自己,比如,明明家中顿顿飘着肉香,可到了饭点却不见丁点子肉沫;比如,家里钱财已经很紧张了,阿母却要去丽人阁染头发,那花费可不便宜——就很奇怪。
但她坚信自己的父母,认定她们有自己苦衷,如此对家中种种异常都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一会儿,姜素卿喝完水走出厨房,冲小女儿道,“我出门了,你在家中关好院门。”
“知道了阿母,您出门注意安全。”
姜素卿再一次出门,这一回连脚步都轻松许多。
今天是个重要的日子,是田贞第一次在田家之外“谋划大事”
,因此她早早的来了铺子,亲自“督战”
,确保一切万无一失。
铺子的新掌柜是个三十来岁的妇人,大家都唤她秦娘子——在田贞的强烈建议下,田千秋一共招了两个人管事,一个负责原材料采购,一个负责铺子的运营。
因着丽人阁是做女子生意的,连看门狗都找的母狗,如此便不适合来个男管事,秦娘子便被选中了。
说起秦娘子,也是个传奇人物。
平民出生,被家里卖到酒楼做工,因其干活利索,算账又快,总之非常能干,被酒楼的东家给看中,娶回去做了夫人。
本以为故事到此为止就是完美结局了,有钱的东家娶了能干又美貌的女帮佣。
谁知,好景没几年,两人没能生下个一儿半女。
中间具体发生了什么,无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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