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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据说当年血鸦公爵率鸦齿卫队在战场射杀戴蒙·黑火的距离。
但当代并没有人能复刻血鸦公爵那样的长弓手部队,在这里,箭手最远的攻击距离只能估为一百五十步。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
重装骑兵的马蹄声如雷霆滚滚,山崩地裂。
战鼓狂暴敲打,号角声响彻天际,重装骑兵矢志向前。
如果这场战斗是韦赛里斯来打,不用龙的情况下,韦赛里斯可能会把重装骑兵当做穿插部队来用,让步兵在战场上先短兵相接。
因为重装骑兵往往加入战阵时,可以以雷霆之势横扫,打出局部优势,然后靠着机动性扩大优势。
但这种章法往往需要己方部队能够听命,坚韧,愿意担当为重装骑兵当诱饵的职责。
但事实情况是,伊耿捏合起来的联军都不值得托付,彼此缺少互信、未经磨合,想打出有效的配合,让重装骑兵挥出正常的作用很难很难。
所以这种时候,伊耿把本部骑兵直接当尖刀来用无疑是相对而言正确的做法,因为只要他和他的部队能在正面打出效果,那么己方的士气就能不断攀升,甚至可能直接打出一击而溃的局面。
卢斯当然看到了重装骑兵的冲锋,但这个时候他还在依循着熟悉的作战方式,调集正常接敌的盾兵,弩手,长枪兵迅填充第一阵列,让他们拿命去堵住重装骑兵的第一波冲势,然后后制人,再用自己的骑兵部队冲击敌军势头缓下来的阵列。
该说卢斯的应对非常板正,四平八稳。
可惜,卢斯错漏了一点,他没想到对方是来搏命的。
对方打的战法是雷加、劳勃那一套,即要凭借个人勇力,率领悍不畏死的死士直插敌军中军,直接王对王,将对将找敌酋决一死战。
这种战法在冷兵器时代是最简单,也是最危险,但收益也最大的战法。
当年劳勃就是靠着这一手捏合了刚刚集结心思各异的叛军联盟。
想想看,当初劳勃在风息堡失利,只带了一小波死士可谓单枪匹马北上找史塔克和徒利联军,怎么在短短时间里成为真正的实权领袖,而不是被诸侯架空、成为旗帜和摆设?
搏命而已。
二百步。
骑兵之势已成。
伊耿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冷兵器时代最简单也最困难的战法,主将率本部冲阵。
一百五十步。
箭雨从敌阵中飞出,抛射,如冰雹般砸入阵中。
人马俱披甲,长弓手的打击无法阻隔已然成势的骑兵。
尽管还是有人运气不好,被射中马蹄,人马摔下,被友军践踏成肉泥。
一百步。
敌方第二轮齐射降临。
伊耿的头盔和面甲遮盖了大部分视野,但他已经可以看到正前方,从将他团团包围保护的骑士人马的缝隙中,看到前方的波顿军的盾墙。
重装骑兵冲盾墙,注定是一场铁锤对铁砧的硬碰硬。
即便是重装骑士,也可能会死伤惨重。
但是,越过这盾墙,冲过这步兵方阵,就是卢斯·波顿的中军,就是波顿家族的阵旗,就是卢斯·波顿本人!
五十步。
又一轮齐射落到骑兵阵中。
伊耿听到风声,举手去挡。
叮的一声,一根羽箭扎在他臂甲外的厚羊毛衣上。
北境寒冷,骑士们不得不穿得里三层外三层,一层丝绸羊毛内衬,一层锁子甲,一层板甲,外面还有一层羊毛衣,一层披肩。
羽箭就这么扎在羊毛衣上,没有扎进肉里,却取不下来。
这就是战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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