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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这三个一身黑袍的人蒙义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好像在哪里看见过似的。
这哥仨解下鎧甲放下长剑,又把弓和箭囊放在一起之后,曹尉史双拳一抱对蒙义说:“先生,我等已將鎧甲兵器留下,但我想把那头三腿狼带走,还有我们的战马死了但是我们必须把战马的轡头和马鞍带走,此为军规不得不从,望先生应允。”
蒙义看著抱拳在胸却不低头的曹尉史脑袋里猛然蹦出三个字,兵马俑。
眼前这位曹尉史的样貌和秦兵马俑中的军吏俑极其相似,蒙义不禁脱口问到:“当今可是始皇帝陛下当朝?”
曹尉史一愣疑惑的问到:“始皇帝?我只听说过三皇五帝,没听说过什么始皇帝。
如今是大周天下,周天子当朝。”
蒙义傻了,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他那可怜的歷史知识都搞不清楚周天子和秦始皇倒是啥亲戚。
曹尉史再次说到:“先生若无他事,我等告辞。”
“留下一套鎧甲兵器和马具,其他的你们带走。”
曹尉史一听大喜连忙弯腰施礼说:“多谢先生,告辞。”
曹尉史留下自己的鎧甲兵器和马具,自己背起白眼儿的死尸领著俩骑士走了。
看著逐渐消失在土坡上的三人,蒙义暗自点头称讚曹尉史,这样体恤部下的领导实不多见,好人啊。
这种讚赏没维持多久,蒙义就被地上的鎧甲武器所吸引,他跳下马来搓著双手双眼冒光,恰似一个饿了百八十年的乞丐看见一只喷香的大烤鸭摆在眼前。
甲是皮甲,牛皮所制甲片为方形,用红色丝絛缀钉。
黑色牛皮配上红色丝絛煞是好看。
而且在皮甲胸部两侧各用红色丝絛打了一个云纹节,红色丝絛做成的穗儿隨风飘摆漂亮之中带著飘逸。
可惜的是没有臂甲和肩甲,整件皮甲就像一个坎肩,前甲护住了胸和腹,下摆成弧形直到小腹部,后甲护住了肩背等要害下摆只到腰间。
蒙义读书不行,但是对所有涉及军事的方面的知识还是很感兴趣的。
他拎起这件皮甲仔细打量之后就已经有了判断,这是一件秦军骑士也就是骑兵的皮甲,应该还有顶皮冠,就是那种扣在脑袋上的皮质的帽子,基本上和半个脑袋的型状类似,但是没有护住双耳和脖颈。
这並不奇怪,秦军的鎧甲本来就是列国军队中最简陋的,直到灭六国一统华夏之后才有所改观。
秦兵马俑当中有很多军士俑甚至都不穿鎧甲,就是这样一支装备简陋,只追求实用不讲究奢华的军队確能横扫六国威震天下,称其为虎狼之师毫不为过。
蒙义私下里认为,华夏歷史上最能打的军队就是秦军,这一点连汉唐军队都比不了。
因为汉唐时期处於封建社会的巔峰,国力雄厚,科技、文化、製造水平远超其他国家,军队装备自然也是代表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平。
而且汉唐时期战略战术、组织指挥已经形成完整科学的体系,在当时放眼全世界也只有罗马帝国能和汉唐相提並论。
但是论战力以及士兵的勇猛却远远不及秦军,秦军上了战场犹如虎狼扑入羊群,即使是兵力少於对方也敢发起迅猛的衝锋。
秦军將士手持戈矛腰掛鲜血淋漓的人头,怒吼著杀向敌军的场景,往往让对手未战先怯。
因此在战国后期各国都將秦军视为虎狼之师,从心理上就怕秦军。
比如当时齐国的军队普遍装备了铁製武器,比秦军的青铜武器要锋利坚固的多。
但是因为有著这样的畏惧心理,齐国不敢和秦国对抗只求偏安一隅自保,最后被装备远不如自己的秦军攻破都城而灭国。
所以说秦军是华夏歷史上最能打的军队,也是最凶狠的军队,没有之一。
蒙义从这件鎧甲上找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再加上曹尉史说过现在是大周天下,周天子当朝,那就足以说明这个时代是中国歷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但具体是春秋还是战国蒙义还不敢確定。
狼大用头撞著蒙义,蒙义知道狼大想显摆显摆,於是就把皮甲披在狼大背上,狼大得意的晃著脑袋號令群狼干这个干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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