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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美国已有10000多所公立的可选择学校。
根据1978年的《可选择教育法案》(TheAlterionAct),佛罗里达州要求为那些现存学校体制不能满足其需要的学生提供可选择项目。
州和联邦的法律要求为残疾儿童提供最少限制的学习环境,同时强调向所有的学习者提供适宜的服务。
到1981年,美国已有300万儿童到公立学校的选择教育项目中注册。
可选择教育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英等国学校教育的主流。
可选择学校被设计来为许多不同类型的学习者服务。
由于可选择学校运动使学生、家长和教师有更多机会考虑学习和教学的多样化,有利于所有学生的个别化学习,从而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57]由于“选择学校带来了某种希望”
,也引起了对可选择学校问题的广泛讨论,以及可选择学校的方案的研究和制订。
伊里奇和赖默还根据他们于20世纪60年代前后在拉丁美洲各国的考察和研究,认为第三世界各国的各种教育问题是和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单靠让更多的公民上学,或发展一种仿照美国和其他工业化国家的学校制度,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
他们警告第三世界各国要避免困扰着发达国家的教育惩罚。
激进主义教育思想对世界其他国家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首先,不仅引起了许多国家的有关专家而且是社会上的知识界对学校教育的“真实可靠性”
的兴趣和关注,出现了不少论述这个题目的著作。
例如,1978年在瑞士由“群众性的家庭运动”
出版的《成问题的学校》一书,就力图说明以家庭和学生为一方,学校为另一方,二者之间的冲突,而从社会和个人的角度提出了学校教育的真实可靠性问题。
其次,推动了各国可选择性教育的发展,如非正规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等,在一些国家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人们普遍地认为这有助于扩大教育机会,以满足各种人的学习需求。
在英国,为了提供家长和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在20世纪80年代末国会通过的教育改革法案中规定,地方教育当局管理下的所有中学,和学生数在300名以上的规模较大的小学,在多数家长要求下可以摆脱地方教育当局的控制,直接接受中央教育机构的指导。
这一政策称为摆脱选择(optionout)政策。
法案还决定,自1990年4月起,撤销内伦敦教育局。
除学校的摆脱选择主要取决于家长外,法案还赋予家长为子女自由选择学校的权利。
法案要求所有学校都公开招生,不受地区限制,直至满额为止,以利于家长和学生自由选择学校。
尽管激进主义教育思想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于美国有其教育的和社会的现实基础,激进主义教育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对美国的教育和社会所提出的一些分析和批判具有一定的重要意义,他们所描绘的一些教育改革设想和意见也富有开拓性和挑战性,但是,也需要指出。
一是他们虽然把教育问题与社会问题联系起来,然而,他们并未真正认清教育与经济、政治之间的本质的关系。
伊里奇甚至看到了美国社会的贫困和异化现象与美国社会的资本主义商品化和官僚机构的操纵和垄断的关系,但他没有揭示出这种关系本身受制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因而他对这些现象及其根源的批判是不彻底的和无力的。
二是他们所提倡的“自由学校”
“可选择教育”
,或以“学习网”
取代学校等主张,虽对“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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