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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无神论与有神论的斗争(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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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德未能踰,上智所不免。

[33]

刘峻把万物生化没有主宰称为自然,对于自然,人们只知道它这样,而不知道它为什么这样;万物虽都有得于它,但说不出有所得的原因;它使万物各有一定的形式,但并不以其为功,它使事物相互之间发生联系,但并无任何强制之意:它使万物生长但又无长养之心,使万物衰亡但又无杀害之心。

总之,宇宙万物的一切生长变化都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主宰,没有意识、目的。

这种自然而然的变化,有其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就是“命”

这个“命”

不是佛教所说的有灵感的命,而是自然变化的必然之命,它没有意识和感觉,坠入深渊不是因其发怒,升上九天也不是因其高兴。

正是这个必然之命,决定了万事万物的兴衰盛亡、生长变化。

而且,这个必然之命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抗拒的,即便有触山之力也无以抗争,有倒日之诚也难以感动它,至德圣贤也不能逾越,上智之人也在所难免。

寿之长短,貌之美丑,贫富贵贱,皆由自然命定。

既然一切都是自然命定,那么佛教所说的因果报应也就不存在了。

刘峻列举了圣人孔子绝粮陈蔡,贤者颜回早死短命,高才屈原自沉江中等一系列事实,指出贤才俊秀不被所用,而湮没无闻者不可胜数,因此因果报应纯系虚诞之言。

刘峻的这一思想发展了南朝以来何承天等人的无神论思想,弥补了前人由于受传统天道观束缚而在无神问题上的缺陷与矛盾。

使儒家的反神学传统与道家的自然哲学重新结合。

从而与范缜的神灭思想相互影响,共同批驳了佛教有神论。

《辩命论》发表后,也曾遭到有神论者的再三责难,但刘峻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

朱世卿,生年行事难以详考,约为南朝末期人。

他著有《性法自然论》,驳斥佛教的善恶报应论,僧人真观作《因缘无性论》与之相辩。

朱世卿继承了道家的自然天道观,在《性法自然论》中强调,万法万性,皆自然之理。

人是万物之灵,禀自然之秀气,有妍媸盈减之质。

怀哀乐喜怒之情,有穷达修短之命,愚智善恶之性。

人的体质好、坏、强、弱表现在形体上,喜、怒、哀、乐的情感通过待人接物表现出来,命之穷、达、长、短要遇事才看得出来,性之愚、智、善、恶要触用才能显明。

禀自然之气而生的人,其性、情、命也皆有自然之理,并不受超自然的“神”

所主宰。

因此,天道对人并无爱憎之分,善恶之报不过是圣人教化的一种说法而已。

事实上,一些心地险恶,贪得无厌者往往终身享受富贵,而那些心怀坦诚,多行好事之人却往往穷困潦倒。

人生在世就像随风飘落之花一样,或落在玉阶之上,或落于溲粪之下,是自然之命决定了人的一生遭遇。

如果真有善恶报应,真有天神决定世道治乱和人之祸福,那就不该让尧、舜生不肖之子,龙逢、比干遭暴君杀害。

可见。

善恶报应之论不足为证。

朱世卿的性法自然论与刘峻的自然命定论一样,都是以自然之命来反对佛教的报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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