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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这些刑具,据说以拶为最厉害,无法假借。
诸刑俱可应故事,惟拶指则毫难假借。
盖紧拶则肉虽去而骨不伤,稍宽则十指俱折矣。
(251)
还有一种叫作“昼夜用刑”
:
嘉靖四十五年,户部主事海瑞上疏规切上过,已下锦衣拷问,刑部拟绞,其疏留中久不下。
户部司务何以尚者,疏请宽宥之,上大怒,杖之百,下锦衣镇抚司狱,命昼夜用刑。
初意用刑不问昼夜,不浃日必死矣……心尝疑之,以问前辈仕人,云此刑以木笼四面攒钉内向,令囚处其中,少一转侧,钉入其肤,囚之膺此刑者,十二时中但危坐如偶人。
(252)还有一种叫作“琵琶”
,《明书》卷七十三:
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雨,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另外,据《明史·刑法志二》载当时酷吏所用之刑有“挺棍、夹棍、脑箍、烙铁及一封书,鼠弹筝、拦马棍、燕儿飞,或灌鼻、钉指,用径寸懒杆、不去棱节竹片,或鞭脊背、两踝致伤”
等等,这些大概都在十八套之内的。
至于镇抚司一般用杖的轻重,则看特务头子所下的手谕而定:
凡厂为所廉谋反弑逆及强盗等重辟,始下锦衣之镇抚司拷问。
寻常只云“打着问”
,重者加“好生”
二字。
其最重大者则云“好生着实打着问”
,必用刑一套。
凡为具十八种,无不试之。
(253)
但这在明代也有前后期的不同,朱国桢《涌潼小品》卷十二云:
成弘间下诏狱,惟叛逆妖言强盗好生打着问,喇虎杀人打着问,其余常犯送锦衣镇抚司问,转法司拟罪。
中间情重始有来说之旨。
正德以后,一概打问,无复低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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