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做客中文网】地址:https://www.zk01.net
第三节 元朝的地方行政系统
banner"
>
元朝的疆域是历朝历代中最为广阔的,因此在地方行政管理上,也最为粗犷。
这种粗犷集中的表现就是行省的设置。
金朝也有行尚书省的设置,但一来不是全局性的,二来也是临时措施。
元朝继承了这个体制,并将之固定化。
在蒙古草原之外的统治区域,除大都周围的“腹里”
外,元朝设置了十个行省。
所谓的行省,就是“行中书省”
,属于中央政府中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
本来,“省”
的称谓是宫禁的意思,当年设置三省,本是君权集中的体现,但是隋唐以后,省的设置逐渐脱离了原本宫廷附属机关的本义,变成纯粹的行政机构。
到了金元,又进一步演变成了地方建制的代称。
行中书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
人员参照中书省,设置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和参知政事。
他们在名义上属于中央官,但对于地方所有政务都可以管理。
行省一级,还设有几个平行机关,有行御史台、宣慰使司、肃政廉访使司(管刑狱和监察)、儒学提举司(管学校和祭祀)、都转运盐使司(专管盐课)。
其中,宣慰使司也是省一级大行政区的行政机构,职权几乎跟行省一样,却受行省管辖。
自从行省成为一级地方区划以后,“省”
这个概念就由原来的中央属性,变为具有地方意义的单位。
这个无论如何都过于庞大的地方建制单位,后来被明清两代继承下来,延续至今,使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地方行政单位。
行省的划分,当初只是一种跑马圈地的感觉,简单地将地方分成大块,并没有考虑区域内经济文化的关联性,比如将经济文化联系密切的长江三角洲一分为二,江南为江浙行省,江北为河南江北行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