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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借口实现民主共和必须经过革命的途径,大肆渲染革命的危害,说“夫经革命之后,全国散漫,控御无方,内乱并起,而外侮乘之,中国之亡益速耳”
,建立民主共和不过是“妄引法国夙昔野蛮之俗”
,“安平无忧而服鸩自毒,强健无病而引刀自割”
[34]。
与其冒革命流血之险,不如“合举国之力”
推倒慈禧太后,使光绪帝复辟,推行君主立宪更为稳妥可靠。
梁启超在这个问题上甚至认为,中国不仅不能实行民主制度,而且连实行君主立宪的条件也不存在,只能实行“开明专制”
。
他认为共和制不能在中国实行的原因是中国人尚不具备享受共和制的“资格”
。
这种“资格”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程度未及格”
,指中国人思想文化水准低下,参政、议政、行政能力尚很“幼稚”
,不能履行共和制所要求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施政机关未整备”
,指中国没有实行共和制所必需的各种制度、规章、组织等社会条件。
认为如果人民不具备这些参政资格,而“强欲效颦”
,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徒增扰乱”
。
因此,他的结论是:“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又不如开明专制。”
[35]从主张君主立宪到提出“开明专制”
,是他退步落伍的一个缩影。
与此相对,革命派则对中国实行民主共和制的现实性抱着乐观的态度。
他们认为共和制度及民主思想不是西方国家的专利品,其在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中同样具备。
孙中山认为“三代之治”
,实行的就是“共和之神髓”
[36],汪兆铭也认为自由、平等、博爱三者对于人类具有普遍意义,因而也适用于中国。
既然在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中存在共和制和民主自由精神的因素,那么在现实中实现这些东西就有足够的理由。
革命派并不否认在文化教育落后、民智未开的情况下实行民主制的艰巨性,但他们认为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发展近代教育,进行文化启蒙的办法来解决:“教育者,于革命之前、革命之时、革命之后,皆一日不可缺者也。”
[37]为了使民主共和制度更适合于中国的国情,孙中山把同盟会纲领的实现分成三个时期来实施,即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和宪法之治,逐步扫除专制时代遗留下的积弊。
其中包括兴教育、厉风俗,培养人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以“循序以进,养成自由平等之资格”
。
[38]从而为民主共和制的实行设计了一条可行的道路。
革命派和改良派的文化思想都属于资产阶级的性质,在对许多问题的看法上有不少相通之处,但他们之间确实存在着新与旧、进步与保守的差别。
这场论争以民主共和否定君主立宪而告终,扫除了革命斗争道路上的思想障碍,为辛亥革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国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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