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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见魏国的兵制是吴起的余教。
那么魏国的兵制又是怎样的呢?
“雄桀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
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禽敌立胜,垂著篇籍。
当此之时,合纵连衡,转相攻伐,代为雌雄。
齐闵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
世方争于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
(《汉书·刑法志》)
由这段文字看来,可知齐的技击创始于孙膑,魏的武卒创始于吴起,秦的锐士创始于商鞅,魏的武卒又是怎样一种情形呢?《刑法志》引用了荀卿的话(案出《荀子·议兵篇》):
“魏氏之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
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这是一种常备兵的设置,这无疑便是所谓“吴起余教”
了。
他的兵书四十八篇,在《汉志》属于“兵权谋”
类,可惜已经失传,现存“《吴子》六篇”
乃是伪托。
他的兵法自然无从得而详悉了。
《吕氏春秋·执一篇》载一故事,乃吴起与商文争相(《史记·吴起传》误作田文),吴起曾举三事自负。
第一事是:“治四境之内,成训教,变习俗,使君臣有义,父子有序。”
第二事是:“今日置质为臣,其主安(爰)重,今日释玺辞官,其主安(爰)轻”
。
第三事是:“士马成列,马与人敌,人在马前,援桴一鼓,使三军之士乐死若生”
。
以军事列在第三位,而以政事列在第一位,足见吴起自己也并不以兵家自甘。
他在楚国的一段短暂的期间便纯粹是以政治家的姿态出现的。
但他在楚国立了些什么法制,详细的情形可惜一样地无法知道了。
只他所执行的一些原则,在各种文献里面略有散见。
“楚悼王素闻起贤,至则相楚。
明法审令,损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纵横者。”
(《史记·吴起列传》)
“吴起谓荆王曰: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
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有余,臣不得而为也。
于是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皆甚苦之。”
(《吕览·贵卒》)
“吴起教悼王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
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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