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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文学消费学”
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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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儿童文学消费理论研究是现有儿童文学系统理论研究的一大缺憾;把握儿童文学消费过程及其基本规律,是建设儿童文学基本原理的基础。
本篇试从三方面分别对“儿童文学消费学”
的定义、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进行简要阐述,力求从宏观角度对“儿童文学消费学”
概貌作一粗线条勾勒,并以此为依据,倡导“儿童文学消费学”
的建立。
一、什么是儿童文学消费学
“消费”
作为经济学术语,存在于生产的同一性关系中,有两种不同内涵:“生产的消费”
与“消费的生产”
。
前者指在生产某一物质产品的同时,也在消费一些东西,是主体和客体的“双重消费”
。
后者指为消费的目的而进行生产,生产是为了消费。
这两类性质的“消费”
在儿童文学活动过程中同样存在,但本文取义于后者,又具有文学的特殊含义。
儿童文学活动亦是一个运动过程。
首先,儿童文学作家与少儿出版社等出版单位生产出儿童文学作品。
然后,儿童文学消费者通过市场、图书馆等中介获得儿童文学作品并阅读之。
最后,儿童文学消费者又将其反应反馈给生产者,对文学的再生产起引导作用。
如是形成一个回环,文学正是在这一个又一个回环中渐次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因而,在儿童文学中“消费”
一词的内涵应该指“文学作品的获得与阅读接受”
,由于儿童文学作品属于精神性产品的性质,这里的“获得”
是与生产过程相对应作为物质产品的儿童文学作品其商品价值实现的“商品消费”
,“阅读接受”
是以读者为消费主体的作为精神产品的儿童文学作品其文学价值实现的“阅读消费”
。
儿童文学消费与生产的关系,即生产为了消费,消费引导生产,是一种“互为媒介的运动”
。
换言之,儿童文学生产的唯一或根本的目的就是满足儿童文学消费者的需求,儿童文学生产一旦脱离这一方向,就将终止其为“儿童文学”
的生产,因而儿童文学消费已具有了某种儿童文学“本体论”
的意义,它自身亦已成为儿童文学运动过程中的一个有机分子,与儿童文学生产同构儿童文学运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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